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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论 其十一 东汉 · 崔寔
 出处:全后汉文 卷四十六
昔者圣王立井田之制,分口耕耦地,各相副适,使人饥饱不遍,劳逸齐均,富者不足僭差,贫者无所企慕。
始暴秦隳坏法度,制人之财,既无纪纲,而乃尊奖并兼之人。
乌氏以牧竖致财,宠比诸侯;
寡妇清以攻丹殖业,礼以国宾。
于是巧猾之萌,遂肆其意。
上家居亿之赀,户地侔封君之士,行苞苴以乱执政,养剑客以威黔首,专杀不辜,号无市死之子,生死之奉,多拟人主。
故下户踦岖,无所跱足,乃父子低首,奴事富人,躬帅妻孥,为之服役。
故富者席余而日织,贫者蹑短而岁踧,历代为虏,犹不赡于衣食,生有终身之勤,死有暴骨之忧,岁小不登,流离沟壑,嫁妻卖子,其所以伤心腐藏,失生人之乐者,盖不可胜陈。
故古有移人通财,以赡蒸黎。
今青、徐、兖、冀,人稠土狭,不足相供,而三辅左右,及凉、幽州内附近郡,皆土旷人稀,厥田宜稼,悉不肯垦发。
小人之情,安土重迁,宁就饥馁,无适乐土之虑。
故人之为言瞑也,谓瞑瞑无所知,犹群羊聚畜,须主者牧养处置,置之茂草则肥泽繁息,置之硗卤则零丁耗减。
是以景帝六年诏郡国,令人得去硗狭就宽肥。
武帝遂徙关东贫人于陇西北地、西河、上郡、会稽,凡七十二万五千口,后加徙猾吏于关内。
今宜复遵故事,徙贫人不能自业者于宽地,此亦开草辟土振人之术也(《通典》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