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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上删定律令 东汉 · 应劭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三十三
夫国之大事,莫尚载籍。
载籍也者,决嫌疑,明是非,赏刑之宜,允获厥中,俾后之人,永为监焉。
胶东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议,数遣廷尉张汤亲至陋巷,问其得失。
于是作《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动以经对,言之详矣。
逆臣董卓,荡覆王室,典宪焚燎靡有孑遗,开辟以来,莫或兹酷。
今大驾东迈,巡省许都,拔出险难,其命惟新。
臣累世受恩,荣祚丰衍,窃不自揆,今少云补,辄撰具《律本章句》《尚书旧事》《廷尉板令》《决事比例》《司徒都目》《五曹诏书》及《春秋断狱》,凡二百五十篇。
蠲去复重,为之节文。
又集驳三十篇,以类相从,凡八十二事。
其见《汉书》二十五,《汉记》四,皆删叙润色,以全本体。
其二十六,博采古今之瑰玮之士,文章焕炳,德义可观。
其二十七,臣所创造。
岂繄自谓必合道衷,心焉愤邑,聊以藉手。
昔郑人以乾鼠为璞,鬻之于周;
宋愚夫亦宝燕石,缇䌌十重。
夫睹之者掩口卢胡而笑,斯文之族,无乃类旃。
《左氏》实云,虽有姬姜丝麻,不弃憔悴菅蒯,盖所以代匮也。
是用敢露顽才,厕于明哲之末。
虽未足纲纪国体,宣洽时雍,庶几观察,增阐圣听。
惟因万机之余暇,游意省览焉(《后汉·应劭传》,《晋书·刑法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