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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行禘祫祭 东汉 · 张纯
 出处:全晋文、全后汉文 卷十二
礼,三年一祫,五年一禘。
《春秋传》曰:「大祫者何?
合祭也」。
毁庙及(《续汉志》作「毁庙之主,陈于太祖」)未毁庙之主皆登,合食乎太祖五年而再殷。
汉旧制,三年一祫,毁庙主合食高庙,存庙主未尝合祭。
元始五年诸王公列侯庙会,始为禘祭(《续汉志》作「始行禘礼,父为昭,南向;子为穆,北向,父子不半坐,而孙从王父」)
又前十八年亲幸长安,亦行此礼。
礼说三年一闰,天气小备;
五年再闰,天气大备。
故三年一祫,五年一禘。
禘之为言谛,谛定(《续汉志》作「谛諟」)昭穆尊卑之义也。
禘祭夏四月者,阳气在上,阴气在下,故正尊卑之义也。
祫祭冬十月者,五谷成熟,物备礼成,故(《续汉志》作「故骨肉」)合聚饮食也。
斯典之废,于兹八年(《续汉志》有「祖宗庙未定,且合祭」)
谓可如礼施行,以时定议(《后汉·张纯传》,又见《续汉·祭祀志下》,各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