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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察奢僭诏(二年三月辛丑 东汉 · 汉章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四
比年阴阳不调,饥馑屡臻。
深惟先帝忧人之本,诏书曰「不伤财,不害人」,诚欲元元去末归本。
而今贵戚近亲,奢纵无度,嫁娶送终,尤为僭移。
有司废典,莫肯举察。
《春秋》之义,以贵理贱。
今自三公,并宜明纠非法,宣振威风。
朕在弱冠,未知稼穑之艰难,区区管窥,岂能照一隅哉!
其科条制度所宜施行,在事者备为之禁,先京师而后诸夏(《后汉·章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