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赎罪诏(十五年二月 东汉 · 汉明帝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三
亡命自殊死已下赎:死罪缣四十匹,右趾至髡钳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至司寇作五匹;
犯罪未发觉,诏书到日自告者,半入赎(《后汉·明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