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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治河三策 西汉 · 贾让
 出处:全汉文 卷五十六
治河有上中下策。
古者立国居民,疆理土地,必遗川泽之分,度水势所不及。
大川无防,小水得入,陂障卑下,以为污泽,使秋水多,得有所休息,左右游波,宽缓而不迫。
夫土之有川,犹人之有口也。
治土而防其川,犹止儿啼而塞其口,岂不遽止,然其死可立而待也。
故曰:「善为川者,决之使道;
善为民者,宣之使言」。
盖堤防之作,近起战国雍防百川,各以自利。
齐与赵、魏,以河为竟。
赵、魏濒山,齐地卑下,作堤去河二十五里。
河水东抵齐堤,则西泛赵、魏,赵、魏亦为堤去河二十五里。
虽非其正,水尚有所游荡。
时至而去,则填淤肥美,民耕田之。
或久无害,稍筑室宅,遂成聚落。
大水时至漂没,则更起堤防以自救,稍去其城郭,排水泽而居之,湛溺自其宜也。
今堤防狭者去水数百步,远者数里。
黎阳南故大金堤,从河西西北行,至西山南头,乃折东,与东山相属。
民居金堤东,为庐舍,往十馀岁更起堤,从东山南头直南与故大堤会。
内黄界中有泽,方数十里,环之有堤,往十馀岁太守以赋民,民今起庐舍其中,此臣亲所见者也。
东郡白马故大堤亦复数重,民皆居其间。
黎阳北尽魏界,故大堤去河远者数十里,内亦数重,此皆前世所排也。
河从河内北至黎阳为石堤,激使东抵东郡平刚
又为石堤,使西北抵黎阳、观下;
又为石堤,使东北抵东郡津北;
又为石堤,使西北抵魏郡昭阳;
又为石堤,激使东北。
百馀里间,河再西三东,迫厄如此,不得安息
今行上策,徙冀州之民当水冲者,决黎阳遮害亭,放河使北入海。
河西薄大山,东薄金堤,势不能远泛滥,期月自定。
难者将曰:「若如此,败坏城郭田庐冢墓以万数,百姓怨恨」。
昔大禹治水,山陵当路者毁之,故凿龙门,辟伊阙,析底柱,破碣石,堕断天地之性。
此乃人功所造,何足言也!
今濒河十郡治堤岁费且万万,及其大决,所残无数。
如出数年治河之费,以业所徙之民,遵古圣之法,定山川之位,使神人各处其所,而不相奸。
且以大汉方制万里,岂其与水争咫尺之地哉?
此功一立,河定民安,千载无患,故谓之上策
若乃多穿漕渠冀州地,使民得以溉田,分杀水怒,虽非圣人法,然亦救败术也。
难者将曰:「河水高于平地,岁增堤防,犹尚决溢,不可以开渠」。
臣窃按视遮害亭西十八里,至淇水口,乃有金堤,高一丈。
自是东,地稍下,堤稍高,至遮害亭,高四五太,往六七岁,河水大盛,增丈七尺,坏黎阳南郭门,入至堤下。
水未逾堤二尺所,从堤上北望,河高出民屋,百姓皆走上山。
水留十三日,堤溃二所,吏民塞之。
臣循堤上,行视水势,南七十馀里,至淇口,水适至堤半,计出地上五尺所。
今可从淇口以东为石堤,多张水门。
初元中遮害亭下河去堤足数十步,至今四十馀岁,适至堤足。
由是言之,其地坚矣。
恐议者疑河大川难禁制,荥阳漕渠足以卜之,其水门但用木与土耳,今据坚地作石堤,势必完安。
冀州渠首尽当卬此水门。
治渠非穿地也,但为东方一堤,北行三百馀里,入漳水中,其西因山足高地,诸渠皆往往股引取之;
旱则开东方下水门溉冀州,水则开西方高门分河流。
通渠有三利,不通有三害。
民常罢于救水,半失作业,水行地上,凑润上彻,民则病湿气,木皆立枯,卤不生谷;
决溢有败,为鱼鳖食:此三害也。
若有渠溉,则盐卤下隰,填淤加肥;
故种禾麦,更为粳稻,高田五倍,下田十倍,转漕舟船之便:此三利也。
今濒河堤吏卒郡数千人,伐买薪石之费岁数千万,足以通渠成水门;
又民利其溉灌,相率治渠,虽劳不罢。
民田适治,河堤亦成,此诚富国安民,兴利除害,支数百岁,故谓之中策。
若乃缮完故堤,增卑倍薄,劳费无已,数逢其害,此最下策也(《汉书·沟洫志》:哀帝初,待诏贾让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