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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言限民名田 西汉 · 董仲舒
 出处:全汉文 卷二十四
古者税民不过什一,其求易共;
使民不过三日,其力易足。
民财,内足以养老尽孝,外足以事上共税,下足以畜妻子极爱,故民说从上。
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仟伯,贫者亡立锥之地。
又颛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
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
又加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
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
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
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
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赭衣半道,断狱岁以千万数。
汉兴,循而未改,古井田法虽难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淡不足,塞并兼之路。
盐铁皆归于民。
去奴婢,除专杀之威。
薄赋敛,省繇役,以宽民力,然后可善治也(《汉书·食货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