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奏议定列侯功次 西汉 · 陈平
 出处:全汉文 卷十四
丞相臣平言:谨与绛侯曲周侯颍阴侯臣婴、安国侯等议,列侯幸得赐餐钱奉邑,陛下加惠,以功次定朝位,臣请臧高庙(《汉书·高后纪》,二年:诏差次列侯功,其与列侯议定奏之,丞相云云,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