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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不听王莽让宰衡 其二 西汉 · 孔光
 出处:全汉文 卷十三
安、临亲受印韨,策号通天,其义昭昭。
黄邮、召陵新野之田为入尤多,皆止于公,公欲自损以,宜可听许。
治平之化当以时成,宰衡之官不可世及。
纳征钱,乃以尊皇后,非为公也。
功显君户,止身不传。
褒新、赏都两国合三千户,甚少矣。
忠臣之节,亦宜自屈,而信主上之义。
宜遣大司徒大司空持节承制,诏公亟入视事。
尚书勿复受公之让奏(《汉书·王莽传》上:固让,太后下诏问光等,光等曰云云,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