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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州缪知府元德 其二 宋末元初 · 文天祥
 出处:全宋文卷八三○五、《文山全集》卷五
某屏居一廛,耳目涂塞。
忽蒙公牍,录示省札。
窃谂朝廷为李秘丞诸公有请,特发诸项桩积,赈我庐陵,而贤太守敬共其事,日夜讲行之。
仰惟施仁发政,朝廷甚盛惠也;
救灾恤患,乡曲诸公甚盛举也;
承流宣化,切切然惟恐一夫不被其泽,君侯甚盛心也。
某嘉与乡邦父老人士同一赞叹。
伏承不鄙,特有下问,以某之庸愚,不足及此。
细玩诸公所陈,如随县阔狭,分拨米数,如发粜之直,只依元籴价钱,皆旨挥之所已许,而使府已遵而行之,甚善。
至于户口之多寡,编排之虚实,此则各都各保之事。
所在都保委有奸欺,然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若以太守屑屑为此计较,恐末流必至多事。
此惟当严责之八县宰,宰若亲民,若其以实惠及人为意,必能周思熟虑,以求称塞明指,传所谓「心诚求之,虽不中不远」是也。
一县各有一县风俗,一乡各有一乡事体,诸宰申请,惟各从其便,不患寡而患不均,彼必自能斟酌通融而为之说。
惟吾行所无事,自然所济不细。
但县之于郡,往往势分隔绝。
若专靠公文行移,必有展转迟滞之患。
使府明谕诸宰,此事今作一项措置,不比公事常程,每县各给以数紫袋,置循环历其中,使诸宰有所申明,只于历中络绎禀请,从书表司往达,君侯随手应答,如回朋友书信,使为宰者得依时禀承,其中便减吏奸八九分。
且闾里细微,得尝达于黄堂之前,物来事至,无不曲当,是则布宣德意之一大捷法也。
某不当出位僭越,承问不敢不对,或者千虑一得,惟君侯矜其愚而勿罪之。
某继此若有管见,冯恃宽贳,又得禀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