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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衣小传 宋末元初 · 金履祥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五七、《仁山文集》卷三
深衣,三袪缝,齐倍要,要缝半下,短毋见肤,长毋被土。
衽当旁,续衽钩边;
袼之高下,可以运肘;
袂之长短,反诎之及肘,袪尺二寸,制十有二幅。
齐如权衡负绳及踝。
具父母、大父母,衣纯以缋;
具父母,衣纯以青。
如孤子,衣纯以素,纯袂缘、纯边,广各寸半。
袷二寸,带下毋厌髀,上毋厌胁,当无骨者。
天子素带朱里终辟,诸侯素带终辟,大夫素带辟垂,士练带率下辟,居士锦带,弟子缟带,并纽约。
用组三寸,长齐于带。
绅长制:士三尺,有司二尺有五寸,大夫大带四寸。
杂带:君朱绿,大夫玄华,士缁辟二寸,再缭四寸。
凡带有率无箴功。
《传》曰:「古者深衣,盖有制度,以应规矩、准绳、权衡」。
制十有二幅,以应十有二月
袂圆以应规,曲袷如矩以应方负绳及踝以应直,下齐权衡以应平。
故规者,行举手以为容,负绳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义也。
故《易》曰:「《坤》六二之动,直以方也」。
下齐权衡者,以安志而平心也。
五法已施,故圣人服之。
故规矩取其无私,绳取其直,权衡取其平,故先王贵之。
故可以为文,可以为武,可以摈相,可以治军旅。
完且弗费,善衣之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