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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二子说 宋 · 方逢振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四七、山房遗文
《冠义》曰:「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
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
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而后礼义备。
以正君臣,亲父子,和长幼。
君臣正,父子亲,长幼和,而后
故冠而后服备,服备而后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
故曰:冠者礼之始也」。
《冠义》篇,首及礼义,而不先之以冠。
礼义备,可矣,未也,必,然后始及于冠,冠其可以不重乎?
冠者,大人之服。
古者二十而冠,十九而下皆得为童子。
一服大人之服,则与童子辞矣,安得不重之哉!
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以其有礼义也。
男子生能饮食,教之右手;
能言,教之唯诺。
六岁教之数与方名,七岁教之能别,八岁教之能让,十岁学幼仪,十三学诵,成童学舞射御。
其为教不离乎容体、颜色、辞令之间。
以常情观之,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初无甚高难行。
今自能食能言,至于由小学大学,岁月若是其久,工夫若是其深,岂徒苦其心志哉?
盖大人之坯朴已造于此。
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至于礼义始备,以之正君臣而君臣可正,以之亲父子而父子可亲,以之和长幼而长幼可和。
至于矣,然后加之大人之服。
故曰「冠而后服备」,其与童子异也。
然所以异于童子者,躯壳云乎哉?
盖必有事。
既冠以往,三十而有室,则将有父道焉;
四十而莅官,则将有君道焉;
生乎吾后者先吾,则将有兄长之道焉。
回视二十以前所学何学,则当惕然警,悱然发,痛自督厉曰:正容体容体果正欤?
齐颜色,颜色果齐欤?
顺辞令,辞令果顺欤?
必能尽乎为人子,而后可以为人父;
能尽乎为人臣,而后可以为人君;
能尽乎为人幼,而后可以为人长。
所谓大人之事者盖如此。
曾子自少而壮、壮而老,一生涵养工夫见于动容貌、正颜色,出辞气三事,直至全而归之,方知免夫。
善乎,《士冠礼》三加之祝曰「弃尔幼志」,又曰「介尔寿考」,曰「敬尔威仪」,又曰「慎尔黄耇」。
人生之岁月易老,天下之义理无穷,髫龀习之有馀,头白行之不足。
古人于加冠之始,不得不致丁宁告戒之意,盖终身大人之学方自此发轫,故又终之曰「冠者礼之始也」。
后世冠礼废,童子与先生并行,逊让之节既不防闲于幼稚之时,修治之又不谨严于行冠之始,此人才所以难成,而教道所以戛戛乎难入。
愚重有感焉,故于二子之冠,绎其大义而申言之。
容体(持己处要端俨以守之,使内贼无自而起。),齐颜色(接物时要矜庄以莅之,使外贼无自而入。),顺辞令(出辞气时要审以发守,如恶言不出,忿言不反,出必顾行,重必然诺。《大学》曰「言悖而出,亦悖而入」,即此便是不顺。)
弩有机,谨而后发,知动知微者其为机乎!
和孙名汝曰机,字汝可度。
户有枢,运则不蠹,知阖知辟者其为枢乎!
良孙名汝曰枢,字汝可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