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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堂记咸淳二年九月 南宋 · 吴必大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二一、《吴都文粹续集》卷五、洪武《苏州府志》卷四七、《长洲艺文志》卷二、民国《吴县志》卷二六
礼立乎天地之间而人参焉,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以其有礼也。
饱食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
人而无礼,不亦禽兽之心乎!
夫唯有禽兽之心也,弱之肉,强之食,争端起,乖气兴,而祸乱作矣。
故曰,坏国丧家亡人,必先去其礼。
圣人作,因天秩以教,为之宫室堂奥之居,为之簠簋俎豆之数,为之殽胾食羹脍炙醯酱渫酒浆脯脩之用,而恭敬辞逊以出之。
所以因情立文、辨分定志,而固人之肌肤之会、筋骸之束也,所以达天理、顺人道之大端也。
故惟圣人能知人之不能以无欲也。
人之欲莫大于饮食也,故惟饮食有礼,圣人安之,君子行之,众人勉焉。
于是箪食豆羹,由是则生而有不屑者矣;
肉乾,人饥,日晏不得食,而有所不敢者矣。
吾尝评斯人可使饿死于首阳,立乾于河上,而不可使犯非礼,取非义,夫安得不有益于人之国家!
长洲故无学,撤缁庐以为之。
学之究也,士负笈造焉,劝趋成俗,则宋君楚材功多。
君既表其宫而新之,燕食有堂,命之曰「礼堂」。
问故,曰:吾于礼食有取也。
君之用心忠矣。
吾闻古人之在幼也,能食教以右手,能言教以唯俞,教以男女之别、长幼之序,十年出就外傅,乃所谓学也。
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学则古今共之。
《曲礼》一书,其识饮食之礼备矣。
尝试言其略,曰共食不饱,共饭不泽手,夫饱非逊道也,不泽手为其近于秽也。
曰流歠,曰固获,曰扬饭,曰嚃羹,曰嘬炙,欲速也,求多也,凡可以得食者无不力也,厚己而薄人也,有声而无容也。
终食之间,须臾之离,而贤不肖之趋,胸中莫掩焉,是可以观人矣。
是故圣人致详于饮食之际也,其旨深。
诸生来前,吾语子礼,其承而师,孙而友,谨而饥渴之害,群居终日,唯善是务,觞酒豆肉而成德寓焉。
幼之学,壮而行,礼不可胜用矣。
昔明道程子至天宁,值僧方饭,见其趋进揖逊之盛,而有「三代威仪尽在是矣」之叹。
礼失而求诸野,盛服佩衿不犹愈于野欤!
必不失是而后人其人,庐其居,足以关浮图氏之口,以无坠宋君之善。
诸生皆曰:谨受教。
宋咸淳二年九月庚寅朔奉议郎添差通判平江军府、兼管内劝农事吴必大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