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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民等书宝祐三年 南宋 · 张渊微
 出处:全宋文卷八一五二
某自罹陟岵之忧,庐深山,莫与往来,厌讳氏名,不得通于故交。
时英游鳞,何从尺素书抵寓驿中,自冢上归,得之,亟薰香奉观。
视其题,条冰之光,脩史学士其人;
伸其幅,联璧之辉,先觉天民其元。
某何人,何以得斯,何以称哉!
谨再三读,文采钜丽,词势纵横,主《易经》之齐盟,立善类之赤帜,足张吾军,不胜击节。
惟是洁静精微之学,昔尝从事于斯,而不得其师。
天民诸君子发天之秘,扩圣之疆,精祲六爻之梦,度越九师之说,竞秀于旴,名震于京师,盖所愿学而未遇者。
明天子兴贤,乡大夫荐书。
此一举也,群五十三隽,硻谹乎文鸣,杨、陆、张、黄、胡、涂、王、邹(此八人者,当时考试官也。),固已蹶动耸遌,相顾太息吾旴之有人。
于此五十三隽,复拔其尤以先登,犹有二十八宿为云台之储,二十四气当凌烟之选也。
顾舍是而他,有一焉。
黄钟弃而瓦缶鸣,贤士无闻,如来翰之所云云,辱经、辱旴、辱科,岂不太骇观听邪!
试为诸君子说。
《筮》云:是谓《睽》之《归妹》,秽甚负涂之豕,变为无血之羊,始于载鬼,终于虚筐。
《睽》卦不在三十七数,而《归妹》又不在五十三数。
以《睽》之三十八,而厕诸三十七人之列,非据也。
以《归妹》之五十四,而加诸五十三人之上,非人也。
非据则名必辱,非人则身必危。
既辱且危,祗掇祸也。
是卦也,《离》之《震》,亦《震》之《离》。
晋献公筮嫁伯姬亦遇之,是反复同一凶也。
且其繇曰「士刲羊,无血」也;
「女承筐,无贶」也。
西邻责言,不可偿也。
彼妄一人,以柔乘刚,以小人乘君子之器,蒺藜之据已甚,高墉之射莫逃,无号,终有凶耳。
岂特责言不可偿,殆有甚焉。
史苏不云乎:车脱火焚,归妹睽孤,六年其逋,明年其死于高梁之虚。
吁,可畏也,是岂特终朝之三褫也欤,识者窃为彼悲之。
尝试为诸君布,四营而得《艮》之《渐》。
《艮》之止,时止也,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
《渐》之进也,是盖《易》之五十三卦也。
其在五言,有序中正之言,终莫之胜,吉。
《艮》之《渐》,三岁得所愿也,三年将寻师焉。
拔茅连茹,以其汇征吉矣。
今日院竖子顾劳悉师邪?
天民有言,虽圣人不敢尽其机。
或因邓侯从天民愿学而得所谓机焉,其亦有以折衷乎此。
不宣(《隐居通议》卷一六。)
无贶:《易·归妹》卦作「无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