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申诸司乞宽催科劄状 南宋 · 陈著
 出处:全宋文卷八○九四、《本堂集》卷五四
某不避斧诛,仰干崇听。
某县令也,有民社焉,敢以其职事白。
照得本县自去年风水旱交病,上中户薄收,下户入冬便无饭。
鬻家产,卖妻孥,延引命脉,专待今年蚕麦接济。
又危于淫雨苦寒,蚕无成,麦收不及半。
鹄形菜色,忍饥种田。
五月之交,又晴乾,类不及种。
十四日以后得雨,种方入土,而日日是雨。
自二十至廿二日,雨日夜如倾。
嵊会三郡众水环境,莽为一壑,侵齧县堞,冒没民庐,坍壅土田,漂荡物产。
苗已秀者着泥而烂,秧方插者随流而浮,黍稷豆麻皆成乌有。
某于近县二十里内,虽典质办钱,多差人船,载饭往饷于二十七乡,虽百端劝谕,或发粜,或运粜,而饥民重遭此变,夏作已觖望,秋成亦难准,劝粜者有限,待哺者方长。
事势至此,何至痛哭而已!
惟是催科一事,某为见国家调度,非民赋何支?
非州县谁办?
版曹使府专吏专人,更发迭至,坐而煎督,不能以刻,未免捷出文引,严行追监。
而催到上户,那能及数?
率是典质,借兑以应期限。
皆专人所目击。
彼下户饥饿而不能起者,则奄奄气息,曰:「我死无须臾矣,遑恤其他」。
扶曳而尚能行者,则累累至庭,曰:「我抱追引在此,一惟所命」。
当此之际,虽之圣,不能使之乐输;
虽桑、孔之术,不能为之追取。
茧丝保障,自有后先,天命人心,亦相终始。
不亟图之,有难言者。
为今之计,欲宽民在宽县催,欲宽县催在宽使府户部,欲宽使府户部则在朝廷。
然此情不得上达,惟有哀吁仁造,欲乞恕微官僭躐之诛,察国事关系之重,备申朝省,先乞行下使府户部,权宽限掯,暂抽专催,使某鞠躬尽瘁,拯援摩抚,活得一人是一人,活得一县是一县。
某下情不胜激切俟命之至。
按:乞宽五六七三月催科,仍自措办十分之三以应公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