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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军添差通判厅记咸淳四年 南宋 · 黄震
 出处:全宋文卷八○五二、《黄氏日钞》卷八六
咸淳四年冬,余自史馆出为桐川员外丞,至则栋宇一新,青红犹湿,问之谓国录吴君力也。
桐川斗大,其官之有员外置,虽郡志莫能详其初,是岂有豪举壮观足以垂贲方来者哉!
嘉泰省官屋,且改为军事判官之居。
嘉熙二年,官虽复旧,室则愈陋。
十阅岁而当淳祐戊申三山陈君应龙始撤而改为之。
曾未二十年,又将老且压,良以疣赘浮立之司,寂无资藉可裨营葺,势固应尔。
吴君独说以自任,力请于郡太吴公,公贤而可之,捐之金,继之
通守史君见而悦之,首有助。
留守马公、总饷陈公闻而悦之,又皆有助。
三年八月,讫今年三月,地之窊者增之高,戺之逼者裨之广,庭宇壮而观瞻耸,窗楹洁而神思清,崇轩后压通衢,而民听达,堂奥增窈,庖湢亦新。
倏于空虚,成此突兀,君材过人,何啻一等?
而后之人继自今皆得承厦屋渠渠之庥,酌水知源,讵容不书?
而法亦有当牵连书者。
听事之东曰观物堂,即淳祐间陈君名以自省,书扁者信安徐君霖,篆《敬斋箴》于其屏者沧洲程侯公许也。
听事之西曰诚求斋,则嘉熙庚子金华康君植名以志亲民,书其扁与书其志而刻之柱者皆山阴施君德懋也。
方陈君以名流来此,撤旧而新,一时文人洒墨交映;
施君以四考县最趣召经从,声动东南;
康君执维终夕,俾写心期乃行。
缅想高风,皆足兴起。
于今几何时,非老吏故民,已无能知,而屏箴柱记类亦漫灭断缺矣。
失今不记,岁久愈湮,安知不如此厅之置之始,虽志郡者莫之详耶?
此余不特为吴君书,且为前之人并书也。
然不特此也,凡司存必有所与立而后可以久。
顾此司之公费,旧皆出县胥,闻前之人皆不以为安,而吴君欲去之尤力。
余既至而知之,即曰:「此去之易耳。
宁郡无员外丞,毋宁吏挟员外丞以重扰吾百姓」。
亟尽蠲其钱,而请郡太守闻于朝,乞从省罢,如嘉泰间故事。
吴公曰:「然。
第废置不敢轻,愿以郡城小户赁地钱取五十家及张恩一乡役钱代之」。
余曰:「得无妨郡计乎」?
公曰:「赁地钱于纲解无关,而役钱正我朝所用募衙前役者也,旧已皆分畀正倅厅矣,倅与正奚择?
其勿辞」。
余辞至再不获,乃就属牙契库官、司户参军司其出入,而为之倅者身勿预,以成公仁且廉逊之美。
嘻,设不遇公,余方拔本塞源,力请并司存废不置,所以上续吴君与凡前人者,将不忘其经营缔建之心,而于其思去旧比供亿之费,殆悬其半而奚恤?
乃今汎百年之弊例,开后世来者之模仿,俾获丰积,以永存是,尤吴公赐也,视前宦于此,肆其贪暴而掊取县胥钱欺误后来者,吴公之罪人也。
朝廷任贤,以教授出守。
吴君名元真,苕溪人也。
咸淳乙丑宣教郎添差通判广德军黄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