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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氏先茔志序 宋末元初 · 欧阳守道
 出处:全宋文卷八○一○、《南宋文录录》卷一六、民国《吉安县志》卷四七
《孝经·丧亲》之章曰:「卜其宅兆而安厝之」。
人生四五年,能诵《孝经》,则知有此语矣。
坟墓者,亲既殁之所宅也。
为人子孙,不知亲之所谓宅兆,甚者手自毁削,而转售人,尚得谓之人类矣乎?
永新贺君贡甫示余以《先茔志》,远代之湮没者访而得之,他姓之占夺者讼而正之,勤苦至矣。
余读之而重有感也。
余之东原府君最留意坟墓,先世马鬣封之,可知者惟自天圣明道以后,散在庐陵吉水两邑,幸皆全固,春秋展祀必躬。
尝谓诸子曰:「人言辉门欧阳氏有远祖,远则未远,比目前他姓亦幸多存数代」。
然余家在一族中最贫,而先君保守封护,非特无助而已。
疆域,时为彊有力者所侵夺,推其祸本,盖有难于㡿言。
先君力贫犯怨以救护收复,至于今日,诸孤虽不肖,尤幸赖祖先护佑,奉祭祀者,窃意冥冥中亦必有所鉴于后人。
夫子孙为先世守坟墓,固不当以祸福报应论,然余行年五十,观人间兴废绝续亦多,而所谓祸福报应者,理出于此,甚昭昭矣。
世不能皆孝子顺孙,则必告之以祖宗之必有知,能祸能福,使之知畏而后可。
《诗》曰:「祀事孔明,先祖是皇,报以介福,万寿无疆」。
《书》曰:「乃祖乃父,乃断弃汝,不救乃死」。
《诗》《书》言祸福,未有不归之祖先。
盖其气脉至亲,与泛言鬼神不同也。
人亦无严近而忽远。
夫死者孝心与生时同,今致严于近祖而忘近祖之所自出,则近祖亦岂得以自安,而遂谓子孙之能慈孝哉?
必以等而上之者之无所托,戚然于心,故事父而思父之于祖犹吾心也,则以父之心事祖;
祀祖而思祖之于曾祖、曾祖之于高祖犹吾心也,则以祖之心祀曾祖,以曾祖之心祀高祖
推此以往,宗庙坟墓一用此心,则鬼神安乐之。
嗟乎!
余之言此,敢谓余之尽责哉!
见贺氏之慈孝,而知贺氏祖先之宠嘉其后者必大,故为祸福报应之说以佐之,又使贺氏幼子童孙读余之文而重惕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