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以造熟铁斛斗发下诸郡纳苗使用宽恤人户事 南宋 · 吴潜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六七、《许国公奏议》卷二 创作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臣窃惟朝廷自更大化,诏旨之所戒敕,臣工之所建明,惟曰保护邦基,爱惜民力,于是宽恤之目以覈二税之中,以减损秋苗斛面为急,繇二浙以及于闽,又及于江之东,百姓蒙惠甚休。独江右去天辽邈,且有司奉行弗虔,泽不下流。臣猥仍承乏,输将一道,深惟此事乃端平亲政之第一义,凡在臣子,职当将顺布宣,是用不量驽钝,检准本司元被受指挥,再加诹度,仍刷到各郡秋苗租额及每岁受纳则例,量其丰匮,酌其多寡,或因或革,立为永制。且从本司用文思院斛较制,创置熟铁斗斛,雕镌记号,发下各郡,自端平二年为始,专充交收秋苗使用,并令人户自行槩量,不许额外别创名色,多取颗粒。如违,许人户越诉,自守贰以至受纳官,并行举劾问窜。庶几远方赤子均被惠泽,少称圣天子爱养元元之意。须至开具奏闻者。
一、隆兴府管催秋苗一十九万一千七百一十石八斗四升九合五勺,每一石以一石六斗为准,正耗、义仓等米并在其内。仍给五斗铁斛十只,一斗铁斛十只。
一、吉州苗盐米一十六万石,约收米二十四万一千六百石,每一石以一石五斗为准;屯田米四万石,约收米四万九千六百石,每一石以一石二斗为准,正耗、义仓等米并在其内。仍给五斗铁斛十六只,二斗铁斛十六只。
一、吉州吉水、永丰、太和、万安、龙泉县共受领九万九千二百二十二石一斗六升,同前。仍各给五斗铁斛四只,二斗铁斛四只。
一、赣州岁催秋苗八万六千五十七石五斗四升,每一石以一石三斗为准,正耗、义仓等米并在其内。仍给五斗铁斛八只,三斗铁斛六只。
一、袁州岁额催秋苗一十一万九千四百五石五斗三升五合七勺六抄,每一石以一石五斗为准,正耗、义仓等米并在其内。仍给五斗铁斛十只。
一、瑞州岁额催秋苗九万七千三百五十七石一斗七升四合一勺四抄,每一石以一石六斗为准,正耗、义仓等米并在其内。仍给五斗铁斛八只,一斗铁斛六只。
一、江州岁额催米四万三千六十九石七斗八升,每一石以一石六斗为准,正耗、义仓等米并在其内。仍给五斗铁斛六只,一斗铁斛六只。
一、江州德安县米一万一千七百五十二石一斗七升五合,每一石以一石二斗五升为准,正耗、义仓等米并在其内。仍给五斗铁斛四只,二斗五升铁斛四只。
一、抚州额管实催临川等五县苗屯米一十三万七千二百七十九石四斗九升,每一石以一石四斗五升为准,正耗、义仓等米并在其内。仍给五斗铁斛十只,四斗五升铁斛六只。
一、临江军岁额实催四万九千一百六十七石六斗九升,每一石以一石四斗为准,正耗、义仓等米并在其内。仍给五斗铁斛六只,四斗铁斛六只。
一、临江军新淦县额实催苗五万六千八十四石一斗四升,每一石以一石四斗为准,仍给五斗铁斛六只,四斗铁斛四只。
一、建昌军额管实催四万九千五百二十五石三斗八升,每一石以一石七斗为准,正耗、义仓等米并在其内。仍给五斗铁斛七只,二斗铁斛六只。
一、兴国军实催米二万八百三十五石八斗四升,每一石以一石五斗为准,正耗、义仓等米并在其内。仍给五斗铁斛六只,二斗五升铁斛四只。
一、兴国军大冶县合催米四千一百一十三石三斗九升,每一石以一石四斗为准,正耗、义仓等米并在其内。仍给五斗铁斛四只,四斗铁斛四只。
一、南安军岁催苗米八千七百五十八石二斗三升,每一石以一石七斗为准,正耗、义仓等米并在其内。仍给五斗铁斛四只,二斗铁斛四只。
右开具在前。臣再照得昨来诸路监司遵奉御笔指挥,除减所部州县秋苗斛面,如浙西州郡有一岁顿减数万石者,江东州郡有一岁顿减二三万石者。所在守臣,能仰体九重宽大之泽,通融斡旋,补助支遣,初不见其不足。今臣榷定之数,系据诸郡从实申到数目,量加裁损,于诸郡初无大段亏折,委可行之经久。如蒙圣慈更赐明诏,诸郡确意奉行,其于培植根本之计,诚非小补。伏候敕旨。并申尚书省、御史台、谏院,伏乞照会。
〔贴黄〕臣再照得本路诸郡所裁减秋苗斛面,为数不多,尽可通融裨补。惟南安军旧系两石纳一石,今与除蠲三斗,比之诸郡,其数稍多。却恐本军地接溪峒,财计素殚,设有非逆支遣,未易支吾,合议贴助,庶可悠久。本司今契勘得本军南康县及抚州乐安县,每岁合解本司代发湖广总领所米价钱八千八百石,内南康县五千石,乐安县三千八百石。本司从例收籴本色米六千四百二十五石,并将合得兴国军首复米一千石,共凑七千四百二十五石,起解赴总领所交卸。今来本司欲于南康县五千石价钱内,拨二千三百七十五石,裨助本军支遣。所有自馀二千六百二十五石价钱及乐安县三千八百石价钱,并兴国军首复正米一千石,正撞每岁合解总所七千四百二十五石之数。欲乞睿断行下所属,径自解赴总所,本司更不拘催收籴代发。仍劄下湖广总领所照会,实为永远莫大之利。伏候敕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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