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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筵讲义 南宋 · 徐元杰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五五、《梅野集》卷一
臣闻《论语》书成于有子、曾子之门人,故二子独得以子称。
其所载先圣与群弟子之言,至为不苟。
言者,心之声也,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
求于心者,合下必自源头理会。
《鲁论》言出心字只有三处,然句句字字无往而非求心。
臣尝日夜反覆求孔门所以问答之根据,不但稍可以知圣人心法之传,至于古帝王相传为学切要处,亦因是可以推寻。
盖求道莫切于求心,求心莫切于求仁。
仁为心之全德,故曰仁,人心也,合而言之道也。
言道无越于《鲁论》,故曰五经之管辖,六艺之喉衿也。
伊川程颐尝曰:「读《论语》,有读了全然无事者,有读了后其中得一两句喜者,有读了知好之者,有读了后直有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者」。
臣末学空疏,不足进此,敢谓百生庆幸,滥员经筵,蒙恩宣谕,俾专说是书,仰裨清燕。
臣感泣遭遇,愿沥粗浅,谓仿先儒之言,发明求心之旨,以助圣学端本行仁之万一,庶几正心以正朝廷,使百官万民、四方远近莫不一于正,人皆有士君子之行,不徒以言语视《论语》。
臣不胜惓惓。
臣闻先儒朱熹曰:《学而》为书之首篇,所记多务本之意,乃入道之门,积德之基,学者之先务也。
臣按十六章之旨,无非学者之事。
学者求为君子,君子则求在我者也。
合首章与末章而观,即其所谓「人不知而不愠」,参诸「患不知人」之旨,则学之贵于自知,可以观圣门之气象矣。
臣闻政者正也,所以正人之不正也。
人君以一心运量乎天下,使惟吾政之所统,则在乎主宰于中者一出于正而已。
故德者人之同得乎天,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尽己尽人,必于至善乎止。
为政而先之以德,则自然默感人心,使皆不失其同然之善。
故能尊居皇极五位之中,正一心以为万化之原。
德常运,此位常尊,举天下莫不会归有极,以近天子之光。
譬如天之北辰,枢纽乎圆象之势,居其所而不动,列星之众四面旋绕而向之。
观天见圣,其象一也。
夫政曰为政,固非有心于作为之谓,亦非纤悉于事为之间也。
盖明明德以新民,相率为至善之归,因同然之众理揆当然之万事,自正心朝廷达于百官万民,四方远近莫敢不一于正。
此盖不动而化,不言而信,无为而成,执要御详之机括也。
伊川程颐曰:「为政以德,然后无为」。
盖人主一心,攻者甚众,惟于止而知其所止,乃能因心感心,行所无事,一举措之正,自有以致天下心悦而诚服。
不然,锐者失之轻,而为之之迹露,力愈劳而效愈寡;
怠者安于玩,可以有为而遂诿于无为。
天下方于此而观政,其所以运量主宰之道亦已疏矣,何自而服天下?
昔者大舜无为而治,恭己正南面,《家语》以在位犹北辰称之。
今观《虞书》所载,兢业万几而致谨于九官之命,自敬敷五教而至于出纳五言,无往而非政,亦无往而非德。
常时犹精察于人心、道心之分,主乎道心之一而人心为之听命,终之以允执厥中而不容易然,则一道心之运乎中,世道之枢纽系焉。
天下虽大,将见如身之百体禀于一心矣。
赵岐之注尽心,亦曰:「心者,身之北辰」。
为人上者可不兢兢而存省之哉!
臣闻政者法制禁令之谓,刑者所以诛奸慝而威暴乱也。
故引导而先之以政,齐一而限之以刑,民知所畏避而不至自罹于谴呵之域。
是则政刑乃为治之具,固不可一日弛。
然治之大本有不止是,苟恃其具而不探其本,则无以格民心、善民俗,徒有苟免刑罚之意,而未必有愧耻改过之心。
盖虽不敢为恶,而为恶之心实未尝忘也。
故圣人之论政刑,而曰:「民免而无耻」。
继言德礼动民之效,乃至于「有耻而且格」,诚谓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世盖有不畏刀锯斧钺而凛凛乎清议之畏者。
本然之善,何可诬也!
人主之治天下,使民有惧心,不若使民有愧心;
驱之而后从,不若化之而不忍犯。
盖德著于躬行践履,所以率先乎民者也。
礼者皆天秩之自然,分之所由定,国之所与立者也。
格之为言至也,所以使民日迁善远罪而不知为之者。
夫人主端本于深宫隐微之间,表正于四方远近之众,即《大学》所谓明明德于天下,必先之以治国齐家,本之以修身正心,其道则愈反而愈约,故推之化天下,自有愈用愈博者存,斯民岂有不知所观感而兴起者?
然其俗化有浅深厚薄之不一者,又必有礼以齐之,则民耻于不善而有以至乎善,是岂屑屑政刑所能感动如此哉!
晦庵朱熹曰:「政者为治之具,刑者辅治之法。
德礼则所以出治之本,而德又礼之本也」。
臣谓世降俗末,政弊于琐碎,刑困于苛虐,既不足以语古之政刑,至于修身谨行之谓德,苟不知终始惟一,时乃日新,则未免诱于外而动于内,纵欲有时而败度,礼之为礼,始荡然矣。
《孝经》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
礼,敬而已矣」。
是彻上下惟一敬也。
又言:「君臣、父子、兄弟之间,因敬而得感悦之要道」。
然则君臣上下,不徒恃政刑以为道齐之具,而必交修其德以为政刑之本者,其可一日不知礼哉!
臣闻伊川程颐曰:「孔子生而知之也,言亦由学而至,所以勉进后人也」。
又曰:「孔子自言进德之序如此,圣人未必然,但为学者立教法,使之盈科而后进,成章而后达耳」。
臣尝以是推之,士希贤,贤希圣,圣希天,学之贵乎不已也。
自圣人生知而言之,则由志学而至从心所欲,皆行健无息之天。
自圣人亦由学而至言之,则曰志于学,曰不踰矩,皆自强不息,所以希乎天也。
圣人之言工夫积累其序如此,诚欲勉进后人由自强不息而至于行健无息。
古者自十五岁入大学,合下立志,必自源头理会,直将透彻到底。
故志在此则念念在此,为之而不厌,积十五年之功,遂能真见乎道而卓然自立,利害得丧无所动摇,而所守者益固。
歛之则立己,散之则立人。
又十五年而至乎事物之理莫不洞然乎其中,于理无所疑惑,则于应事接物,复何所疑惑哉!
又十年而遂极于天命之能知。
盖其穷理尽性而至于命,故知事物之所当然者,万物之各具一太极也。
事物之所以当然之故者,万物之统体一太极也。
又十年而耳顺,事物之理融会于心,声入心通,无所违逆。
知之之至,不思而得,声为律而身为度,至于七十而从心所欲不踰矩
矩者法度之器,所以为方也。
圣人德盛仁熟,随心所发,动合乎法度之自然。
是其安行自得,不勉而中,泛应而曲当,旁行而不流。
以此知圣人之心纯乎天理矣。
大抵常人放心而踰矩,贤者存心而不敢踰矩,圣则心存而自不踰矩
何则?
常人之欲,私欲也;
贤者之欲,自可欲之善而充之。
故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吁!
知此则知作圣工夫不可有一息之间断也。
臣闻孟懿子仲孙氏,名何忌,鲁三家之僭礼者也。
一旦能以孝为问,圣人不直指其僭以为不孝,而但婉其辞曰「无违」,意其因此发问,举一隅而三隅反也。
惜乎不能问而遂已。
圣人惧其以从亲之令为孝,故因樊迟执御之顷,举所以告懿子者告之。
孔子之高弟,果能扣请其所谓无违之旨,圣人遂语之以生事、葬祭之各以其礼。
盖人子爱亲,心虽无穷,分则有限,苟得为而不为,是人而不仁甚矣。
至于不当为而为之,又所以陷其亲于不义。
夫子此言,盖为三家僭礼者发,而语意浑然,彻上彻下皆通行也。
臣闻父母爱子,其所忧者,惟疾病之为切。
则凡为人子者,能以父母之心为心,所以自爱其身而不使上贻父母之忧,当何如?
其敬谨耶?
武伯盖未必能谨其身,故夫子告之以此。
臣闻养父母之道与养犬马,自是不可以并言。
然为人子者,徒能为口体之养而不本乎中心之敬,毫釐之差,霄壤以异,故夫子断断然正之曰:「至于犬马,皆能有养」。
极言不能敬亲之罪,皆与养犬马者无所分别矣。
子游之在圣门,未必有后世不敬之失,然或爱踰于敬,亦将流于不孝之域而不自知也,故以此警之。
臣闻色难,谓事亲之际,惟色为难。
《祭义》曰:「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
严威俨恪,非所以事亲也。
故必爱深而后气和,气和而后色愉,色愉而后容婉。
不然,容色之问,岂能强致其愉婉哉?
此色之所以为难也。
至若有家事而子代其父,弟代其兄,有酒食而子奉其父,弟奉其兄,乃职分之所当为,事之所易能,稍知义理者皆能为之,故未足以为孝。
或者服劳奉养,子夏所已能,如所言事父母能竭其力是也;
愉色婉容,子夏所未至,故夫子又以此警之。
伊川程颐曰:「告懿子者,告众人者也;
武伯者,以其人多可忧之事。
子游能养而或失于敬,子夏能直义而或少温润之色,各因其才之高下与其所失而告之,故不同也」。
然则欲求尽孝者,要必合四章而并观,反吾身而密察圣人之所以告四子者,斯能备其道于一身,否则或亏其一,皆不得谓之孝矣。
臣闻四科以德行为先,言语则次之。
颜渊之德行,则又超出乎圣门高流之上也,夫子独称其好学,岂非所学在德行,深知笃好,自得于心胸之间而脱然于口耳之累?
故夫子谓「吾与回言终日」,而称之以「不违如愚」,盖取其不言而信,存乎德行,默而识之,如愚人也。
夫德行贵乎不言而自得宜矣。
及观颜子问仁之目,夫子告之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则必请问其目。
既告之以勿非之四,又必曰请事斯语。
圣人之发言也如机,颜子之受命也如响,初未尝见其如愚也。
盖不违如愚人时,颜子之用功已深,其闻夫子之言,默契于心,有听受而无问难。
如万物逢春,一蒙雨露之润,生意不容遏。
故夫子于燕私独处之际而察之,动静语默而察之,皆足以发明乎斯道,然后知其非果然也。
然终日与言,所言者何?
亦足以发,所发者何?
在《鲁论》无可考者。
今观颜子喟然之叹,其曰:「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
博文者致知格物之学,约礼者克己复礼之仁也,则子与言者大略可知矣。
夫子之称颜渊曰:「回也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弗失」。
之足以发者亦可想见矣。
故曰:「回也非助我者也,于吾言无所不说」。
又曰:「语之而不惰者,其也与」?
学颜子之学者,可不于此而观之?
臣闻《礼》云:「五官之长曰伯,是职方
其摈于天子也,曰天子之吏。
天子同姓谓之伯父,异姓谓之伯舅,自称于诸侯曰天子之老,于外曰公,于其国曰君。
九州之长入天子之国,曰牧。
天子同姓谓之叔父,异姓谓之叔舅,于外曰侯,于其国曰君。
其在东夷、北狄、西戎、南蛮,虽大曰子,于内自称曰不谷,于外自称曰王老
庶方小侯入天子之国,曰某人;
于外曰子,自称曰孤」。
此官制尊卑、远近、内外降杀之称也。
《周礼》九命作伯,故五官之长所以曰伯,谓以三公为之也。
是或为职方者,主东西方之伯也,乃得辄见于天子,故摈者传命则曰吏,示有分也。
以姓同异曰伯父、伯舅,盖其亲亲之辞;
其自称于诸侯则曰天子之老,于外曰公,于其国曰君,皆言尊也,下是则有等第焉。
故九州之长次之,而曰牧,所称皆降杀焉。
其处九州之外,长于东西南北之四海,虽大国不过曰子而已。
其于内自称曰不谷,盖谦辞也;
于外自称曰王老,则又重其称以威远也。
又次而至于庶方小侯,盖戎蛮子男之君尔,其入于天子之国则无爵可称,惟于外曰子,自称曰孤而已
孤者,独行无与之称,亦谦辞也。
臣闻之《礼》云:「天子不言出,诸侯不生名。
君子不亲恶,诸侯失地,名;
灭同姓,名」。
《春秋》书法褒善贬恶,惟一字尔
如书出书名,皆云恶也。
天子以天下为家,凡出则言巡守,若言出则为恶矣;
诸侯为国之君,生则称爵,若称名则亦恶矣。
君子之于书法,惟不亲蔽其恶,皆显书之,故诸侯战败而失其国与夫或灭同姓之国,皆书名以罪之,著其恶也。
臣闻《礼》云:「为人臣之礼不显谏,三谏而不听则逃之。
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
君有疾,饮药臣先尝之;
亲有疾,饮药子先尝之。
医不三世,不服其药」。
臣子之事君亲也,不容有一毫之躁心,事父母几谏,则事君亦不当显谏。
惟委曲讽告。
三谏不听而后逃者,盖至是不为苟容,乃合礼也。
若事亲则虽三谏不听,又必号泣随之,小杖则受,大杖则走,盖事亲无可逃之礼。
君亲有疾,药皆先尝,又必择世医而后服其药者,盖一不审择,轻付庸医之手,则为不忠与不孝矣。
臣闻《礼》云:「拟人必于其伦」。
儗,比也;
伦,类也。
凡于君父之前,所称其人,必比其类,所以为敬。
苟以愚比贤,以贵比贱,则为不敬矣。
臣闻《礼》云:「问天子之年,对曰:闻之始服衣若干尺矣。
国君之年,长,曰能从宗庙社稷之事矣;
幼,曰未能从宗庙社稷之事也。
大夫之子,长,曰能御矣;
幼,曰未能御也。
问士之子,长,曰能典谒矣;
幼,曰未能典谒也。
问庶人之子,长,曰能负薪矣;
幼,曰未能负薪也」。
天子有天下,诸侯有国,皆君也。
君之新立,年未知,远域及邻国聘使之来,必问其年之大小,然臣下不敢轻答。
以天子至尊,不当言长幼,又不当言长短,只答言但闻其服衣若干尺,盖以衣长短言之,则其长幼可知。
又言闻而不直言见,表其尊也。
至于诸侯,则可以长幼言,长则言能从宗庙社稷之祀事,幼则直言其未能。
下是则大夫以至庶人,觌面相与,可知长幼,惟问其子。
御,犹主也,主家事;
谒,告请也,谓能摈赞宾客告请也。
负薪则庶人贱者之役。
《少仪》云:问士之子长幼,长则能耕,幼则能负薪,与此相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