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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户录墓志铭1263年 南宋 · 刘克庄
 出处:全宋文卷七六三七 创作地点:福建省莆田市
初,余出小学,从方泽先生受业,其高弟为众推服者惟二林。
君讳訔,字德言,少与弟铘齐名,皆善为赋,非独当时传诵,脍炙至今犹然。
甲子时荐于乡,丁卯君继之,人谓必赓梨岭联飞之句矣,既皆不偶。
君至三荐始擢丙戌第,其程文尤工后场,以谅闇免奉对,铨注廉州户录。
同志之士莫不惜其才之老于顿挫,而尤冀其仕之有所遇合也。
至廉未久,校艺于宾,归得疾卒。
君生于淳熙己亥,终于绍定戊子十月十七日,年五十。
配陈氏,止生一女。
始君夫妇介其友方广文濯,以余弟襁褓之子为嗣,君殁合浦,子方髫龄,孺人鬻簪珥,踰岭海,护柩挈家而归,以淳祐乙巳腊月十八日葬君于壶山宅之阳,杜门自誓,闺阃肃然。
俄而男女冠笄。
余弟常以子继他姓为悔,数俾所亲以情告,孺人虽甚慈爱,然弟辞切理顺,子竟归宗。
孺人独与女居,志操坚苦,女亦纯孝,不忍跬步去亲,故久未择对。
景定癸亥春孺人年七十有三矣,得微疾,呼犹子宜处分后事。
女许嫁郑一之弟绍
又曰无子养孙,法也,其以宜第三子明孙后户录,告于族老,经有司除祔。
少愈,方议馆甥,疾复作,遂卒,四月十三日也。
明孙承重,以其年七月六日合葬于范宅。
呜呼,君有卿、云之才而生无廷臣之荐,没无班书之载,孺人有姬、姜之操而生无汤沐之封,没无彤管之述,铭固不可以已夫!
宜,铘子也,必能厚于孤女;
郑,善士也,必能笃于伉俪者。
君曾大父雩,通守福唐
大父天觉,父瑾,隐德不仕。
母方氏。
铭曰:
昔尝铭,少君坟,越一纪,铭长君。
贤纪、谌,才机、云。
幼竞爽,芬。
老未偿,膏火勤。
赖贤媲,缟帔裙,节尤高,志不分。
返瘴茅,窆乡枌,芼藻,荐蒿焄。
古有之,今未闻,千载后,徵余文(《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六○。)
除祔:似有误,清抄本将其改作空格。
或当作「除附」,言除彼籍而附此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