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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问会计录 南宋 · 方大琮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二、《铁庵集》卷三○
问:会计之法,其来尚矣!
自禹别九州,成赋中邦,至大会诸侯之计,山号会稽,义取诸此。
周以太府掌九贡九职九功之贰,岁终则会其入出,言又有司会以考岁成。
汉之计相领郡国上计,其后虽废此职,而计簿之上,难虞不辍,皆所以明会计也。
夫天生时,地生财,人君臣但之其间,任父母斯民之托,非无财以聚之,傥不周知其丰耗之实,均节其歛散之度,则生之有为食之众,为之舒而用之疾,几何其不伤财害民乎?
禹事远矣,制莫备于周、汉,宜取法也。
然周之司会会之于内,汉之计簿至勤趣对,黄龙计簿至谓具文。
虽以武、宣之明,犹或欺之,岂委之郡国而不稽之朝廷,其弊必至此欤?
国朝列圣相承,财以不聚为富,而会计有录,自景德以来,每以是通制国用。
有总四年天下财赋出入为书七卷者;
有言岁月已久,宜复讲修,而就委编集者;
有具到一岁之用,编类成册者。
其源流本末(下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