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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二 其七 问兴立成 南宋 · 真德秀
 出处:全宋文卷七一八一
古之诗出于性情之真。
先王盛时,风教兴行,人人得其性情之正,故其间虽喜怒哀乐之发微或有过差,终皆归于正理。
故《大序》曰:「变风发乎情,本乎礼义。
发乎情,民之性也;
本乎礼义,先王之泽也(情谓喜怒哀乐,此乃民之性不能无者,然其归皆合于正理,故曰本乎礼义。先王之泽,言文、武、成、康之化入人也深,故虽叔季之世,人犹不失性情之正。)」。
三百篇诗,惟其皆合正理,故闻者莫不兴起其良心,趋于善而去于恶,故曰「兴于诗」。
礼乐之原,出于天地自然之理。
《乐记》曰:「天高地下,万物散殊,而礼制行矣。
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乐兴焉」。
礼者天地之序也,乐者天地之和也。
天高地下,此即自然之尊卑;
万物散殊,有大有小,有隆有杀,此即自然之等级。
圣人因此制为之礼,所以法天地之序也(君父在上,臣子在下,此即天高地下之象也。自是而下,兄弟、夫妇、师友、宾主以至于舆台皂隶,名位分守,粲然有伦,此即万物散殊之象也。)
阴阳五行之气,流行于天地之间,未尝少息,相摩相荡,为雷霆,为风雨,以化生万物,圣人因此作为之乐,所以象天地之和也(雷霆风雨,皆是阴阳之气相摩荡而成。惟其二气和合,所以能化生万物。乐有五声十二律。五声:角属木,徵属火,商属金,羽属水,宫属土。木、火阳也,金、水阴也,土中气也。十二律:黄钟十一月太蔟正月姑洗三月蕤宾五月夷则七月无射九月,此六阳律也;大吕十二月,夹钟二月仲吕四月,林钟六月南吕八月应钟十月,此六阴律也。阳律曰律,阴律曰吕,故曰六律六吕。阳月用阳律,阴月用阴律,以之候气则埋之密室,上与地平,实以葭灰,覆以缇素,以候十二月之中气。冬至气至,则黄钟之管飞灰冲素,大寒以下,各以其月随而应焉。)
五声十二律,亦皆阴阳变错而成,故乐音之和与天地之和相应,可以养人心、成风俗也。
自周衰,礼乐崩坏,然礼书犹有存者,制度文为尚可考寻,乐书则尽缺不存。
后之为礼者,既不能合先王之制,而乐尤甚焉。
今世所用,大抵郑卫之音杂以夷狄之声而已,适足以荡人心,坏风俗,何能有补乎?
故程子慨然发叹也。
然礼乐之制虽亡,而乐之理则在,故《乐记》又谓致礼以治身,致乐以治心。
外貌斯须不庄不敬,则嫚易之心入之矣;
中心斯须不和不乐,则鄙诈之心入之矣。
庄敬者,礼之本也;
和乐者,乐之本也。
学者诚能以庄敬治其身,和乐养其心,则于礼乐之本得之矣,是亦足以立身而成德也。
三百篇之诗虽云难晓,今诸老先生发明其义,了然可知,如能反覆涵泳,直可以感发其性情,则所谓「兴于诗」者,亦未尝不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