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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直郎致仕张君简墓志铭 南宋 · 魏了翁
 出处:全宋文卷七一一三、《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七一
开禧三年春王正月,贼曦以武兴叛。
反书至雅安,吏民汹惧,有以利害怵郡假守者。
司理张君简摄州学教授,奋然为守别白大义,且料贼必破灭状甚悉。
且曰:「万有一叵测,请以简不可为辞,毋庸累公」。
守壮其言。
先是,曦以昭信节度武兴君主顺政簿。
顺政,今略阳也。
曦颇材君,而君视其为则退叹而言曰:「斯人也,视流而行疾,独何欤」!
既罢官,曦固留之,不可;
辟置之,又不可。
度弗能彊,则礼遣之。
亡何,朝廷以北事属曦,权燄呀嘘,君归三年,讯问不通。
或请其故,曰:「噫,非将材也,而汰已甚」。
及是君既为守言故,则又以曦尝所荐状悉上送官。
二月朔,贼弟晛置邮寓讯招君,君曰此何为至我,立命焚之,莅学官、课诸生如他日。
吏抱文书蓄缩不敢纪年,君命笔自题开禧,曰:「吾知奉朝廷正朔耳,遑恤其他」。
三月贼平,郡免于污。
尝迹其事,本亦臣子常分耳,而义理不竞,士违恒心,如君者盖亦仅仅焉。
君讳简,字行可,邛大邑思安人也。
曾祖□□。
祖□。
考□,登进士第,十年不调,卒赠左宣义郎
妣王氏,封孺人
君蚤以经学称。
乾道七年国子录杨公甲校士于邛,得君所为文,奇之,遂以充赋。
厥三年大比,有司将以君文冠选,或疑策语太讦,竟黜之。
自是扫轨,大肆于学,一时名卿往往折辈行与交。
庆元二年,以累举恩就试行在所,调顺政簿。
连事武帅张照、郭杲,率异席咨事,命其子受学焉。
部使者按狱至武兴,首荐君曰:「众皆竞进,惟主簿独不然」。
武兴三年,多所裨赞,最后事曦。
其后绝于曦而归也,调官雅安,前后长吏每不敢吏君。
雅外控碉门,沙平之酋有曰高阿保、高吟师者,素不相下。
阿保贿吏,得补都弹压,吟师不平。
会瑞庆圣节,请于郡,愿以双金铜孔雀为贡,郡拒之力。
君言于守:「盍羁縻,勿骤绝」。
守不可,吟师鞅鞅不得意去。
明年春,遂犯边。
君先尝为守画,乞移沈黎屯戍义勇一将于荣经,且乞增戍于郡,不独策应缓急,庶几少纾支移之费。
寻又请亟除戎器,为战守备。
皆莫能用。
方事之殷也,伪言奸细入谍,吏卒倖赏,执平民以来,郡辄系送狱,责短状即戮之。
一日囚至君所,吏欲如州狱奉行,君曰:「司寇院法当鞠实,若责短状,此军法,非吾事」。
白郡不可,守亦遄悟,命鞠之,则城外穷丐之人繇是部送者率从按鞠,予轻比。
吏贺囚曰:「傥不遇司理,女焉得生」!
边遽未彻,提点刑狱移司雅安,斩艾日棘,君为言:「碉门平接羌界,无山河之限,他日逋逃窜轶略卖于羌者往往而有,久必遁还。
今官军列栅遇归明者辄上功幕府,例以滥死。
乞自今执获生口无私号、无火具、无兵器者,上以越禁山罪,徒之」。
使者叹息曰:「君此念通天矣」!
下之并边,悉如君言。
百丈故通鹾蒲井,岁输为三千缗,厥后鹾移于黎而邑输如故,郡岁徵辄均科于民以偿。
君白郡,悉除其籍,吏民恩之。
用举主关升从政郎,去为汉州录事参军
势家子诱鬻民田,吏莫能诘,君逮系釐正之。
豪民以赂欲陷其兄子于辟,至再三,君怒,召责之,具伏罔状,兄子卒免。
苏文忠之世有居于彭者,仇家污以橐,奸吏大索系累其子弟。
有司既以委君,狱上而守私焉,为吏末减。
君曰:「盛德之后犹将十世宥之,而况诬乎,吏庸足芘」!
论卒如律。
閒与守争狱事,必端正拱手,引义理,参法律,不当不止。
守虽严惮之,汔不能夺也。
以致仕转通直郎,卒年六十有七。
君事亲居丧无违,于二弟友而教,以故仲弟阅常与里选,其季簬亦有称于党。
君年踰四十,清心寡欲,燕坐一室,晚而益壮,自号就庵居士
有杂著二十卷,藏于家。
取同郡樊氏,故国子博士之曾孙。
子男一人,海若。
女子三人,嫁谢庭坚李襄子、赵麟麟。
尝再贡于乡。
内外孙男女十有一人。
卒以□年□月甲子,葬以□年□月甲子,兆于大邑县思安乡节义里亥山之原。
余与君生同郡,又偕试阙廷,往返实俱,后又从里父兄知开禧事甚悉,海若以状来求铭,谊不得辞。
铭曰:
善利之分,借曰未知,亦既知之,孰挠莫移。
显允张君,秉正蹈义,维变弗渝,维危弗踬。
思安之乡,节义之茔,克开厥后,庸诏兹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