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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储仓记嘉定十四年四月 南宋 · 滕强恕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六二、《永乐大典》卷七五一五、正德《袁州府志》卷一四、道光《宜春县志》卷三一
予为当涂,岁大旱,人食不能月二釜,阖郡震怖,始乞米于常平使者
不足,则乞诸朝,请截上供纲,佐民食。
又不足,则乞诸转运使,请发寄输之储,以助济籴。
于是得米斛十万,以食饿者,民熙熙如乐岁焉。
事少间,因思艰食时,非赖天子仁圣,朝奏暮报,其答如响,部使者又皆贤,且协心厚下,一日不得食,涸辙之民皆将索之枯鱼之肆矣。
予惩往事,守袁两载,岁率上熟,虑谷贱伤农,于是始议广籴,以平市贾。
且丰凶代有,天之行也。
州苟自有备,遇歉发以予民,如箧笥中物,随取即获,固不待有请于朝、于部使者而后得之,其利不既速矣乎!
此州储仓所由立也。
州故有储,庆元六年太守李侯訦为之,贮凡一万二千斛。
惟有文书异其出入,廪庾弗殊,防禁不立,抵今二十年,见米财什之五。
乃即郡帑,省浮蠹不急之费,斥其赢赀,以充籴本,又稍附益,通得米二万斛。
夫自李侯至今,阅岁无几何,而废坏折耗若斯之亟者,法不立也。
法苟不立,虽有贤者,将不能继。
始辟州仓之北偏,建廒四,别为储歭。
又限门阈,严扃钥,谨启闭,别官吏,罔或侵越。
戒守者以新陈相易,赢缩相补,循环如一日,无废厥初,其殆可久。
顾法虽立,守之则在乎人。
予之志抑岂无所待乎?
袁虽小,比岁士大夫更治民者,多乐居之,而九重亦每不轻予人,故常遴选贤侯以惠尔民。
其选精,则继者必多贤也。
继者多贤,则同予心者,不待二十年之久而后一遇,且将益广其储,益脩其,以成予志之未备者,岂但曰俾勿坏而已。
予为袁脩李侯之废二事,曰平政桥,曰州储仓。
桥别有记,兹不载。
载其置仓始末,及所以期待后人者,刊之石。
嘉定十四年四月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