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陈伯澡 其二十 南宋 · 陈淳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一五、《北溪大全集》卷二八
所喻《三礼图》受冠受服升数,乃《仪礼》间传之文,此固有轻重节次。
然古人有织此等布以供丧,升数不容有分毫僭差。
在今世论之,升数不可得而考矣。
若何而为三升、六升,若何而为七升、八升,如考之果明,则从古岂不甚善?
惟其未可的知,难以想像裁决,所以温公《仪》及《家礼》必直至小祥除首绖,亦本间传之文,非臆断也。
所并去者,辟领负版及衰三者而已,其衰裳固自在,朔望会哭及馈祭等须服之,非尽除去。
此大贤随时损益之精义。
所云用练麻头巾,自是合如此,若欲用练麻上项衫、系以索,而去其衰裳、腰绖,则只为服期,何可也?
温公于既葬家居,非馈祭见宾客,服白布襕衫,白布四脚巾,白布带麻屦,此亦以已葬后哀情减杀,在閒居中可服此。
至馈祭见宾,则须仍旧衰裳。
世俗以百日为卒哭,乃本《开元礼》之失。
卒哭本三虞后祭名,以亡者已安厝,其情可少杀,故卒了无时之哭,然犹朝夕哭。
今丧柩在堂,未有所归,正皇皇伤切之时,遽为之卒哭,服黪衣出谢宾,是割哀自杀而忘其情矣。
夫黪者淡墨之色,似白非白,似黑非黑,乃禫制中服色,已非丧初所宜。
而乡里近年来,士夫又都变作深皂色,甚可怪,与吉服全无异。
且出入无禁,不特以谢宾而已,凡吊贺饯谒聚会,无所往而不之,岂丧中不贰事之谓乎?
若谢宾一节,温公《仪》、《家礼》俱不载,非忘之,意者其出世俗吉礼之属欤?
如必欲行之,须迟之既葬之后,丧中惟为丧事而出则可。
其出,有适人家者,丧服人所忌,不可以入人家;
必不得已,须暂假黪衣行之。
亦须白布背,不可以纯黪。
在《春秋》,晋公已用墨衰即戎,今当知其为变礼,何可安之为常仪
己卯春,某也自中都回,经建阳,拉文公婿范九哥同访朱寺正,不知范几时丁母艰,出相见,乃用麻布巾、麻布上项衫,遂以同造朱宅,彼此俱无讳忌。
今汀、赣客人有服者,来往多是虔布上项衫,非学南俗,无理之甚也。
所遭二丧相继,斩衰已在身,不容更制齐衰,只从重服服之可矣。
然《杂记》曰:有父之丧,如未没丧而母死,其除父之丧也,服其除服,卒事反丧服。
则是两制丧服矣。
今不再制,以重可包轻,然亦不可全无辨。
恐宜于首更增一绖,本在右及布缨;
腰更增一绖,五寸馀及布带;
杖更加桐,与束之相并,如何?
温公《仪》、《家礼》皆于期日易练服,然后行小祥祭,于再期日易禫服,然后行大祥祭,然《士虞礼》卒哭祭竟,宾出,主人拜送,稽颡,然后脱绖带于庙门外。
以此例推之,恐小祥大祥亦当先行祭,然后除服
服制令曰:「二十五月大祥,除衰,去绖、杖」。
今宜于先小祥日行祭毕,去首左绖绳缨,未服练冠,俟后小祥日祭毕,去右绖布缨,然后练冠。
先大祥日行祭毕,缝斩为衰,去腰小绖布带,断桐杖,然后并服禫服。
其请神,主入祀堂,彻灵座,亦各随先后行之,方庶几于情文相称耶?
东林穴欲于春开验,则定葬想是秋后事,甲戌生人,在术家来年正是大利之年,八月十二月又是大利之月。
葬大事,一而不可再,不必欲速,亦不可自任后生一偏之见,须谋之老成历练,俟既端的审确,然后下手,庶可以免后悔。
穴向未定,此亦不难。
坐穴,只看左右前后环密,就平匀相称,不高不低,恰好处。
所向,则术家从来内向要合本山阴阳,用针法,不可分毫差;
外向须看朝对端正,四畔俱匀。
虽然,此皆外面有形势可凭据处,不难于预定。
最是穴中美恶煞多,端未可预,必须开凿到底而后见。
有山高,而穴中却土薄水浅者;
有山势甚好,而穴中土色不佳如枯死状,无生活意者。
有到中间,忽遇石块者,如块不甚大,可以掘取去之,则无害;
如至大盘据,不可去,辄就其上则易引润,又须度左右前后而改移之。
有遇山脉成条小石卵相枕,横贯穴中,而泉行其间者;
须少迁而避之。
有浑是金沙者,此色甚好,但有乾者,有带润意者;
若带润意则又防见湿,不可深。
有土成五色,甚鲜明者,有腻如粉者,有莹如切脂者。
此等皆是极好之色,为难得也。
外既山势聚,内又土色好,无他阻,而所处于中者又尽善周至,则决为万世固无疑矣。
人子之心,至是岂不甚惬乎哉!
石灰,仙乡既有,则《家礼》之式可按。
但上盖薄版,断不任重,须用厚椁之制。
椁木不必求完,每边用枋二三片相接亦不妨,但双柩合葬,或当一兆而并室,或当一室而并位,更在审处之为善。
如或石灰难得,当富羡,不用《家礼》三物之制,则只如乡俗,用坚塼并结双室,上用厚石灰盖之,中央一壁塼用横下,庶厚壮耐承。
石版双头四外以炭末厚二寸包一周匝,而中亦用。
椁之内用沥清填实,棺四旁亦为坚致安稳。
但如此,用椁则不必过厚亦可,或只如灰隔样,可承沥清,亦不妨。
大抵穴中所最患者泉水、地风、虫蚁、木根,上面环密,无缺陷,无风门,则无地风之变。
凿穴时,土色好,则无泉水之虞。
而又为此沥清炭末之制,则虫蚁、木根皆无虑矣。
更在斟酌裁之。
前书所答挽歌,乃按温公《仪》所论挽柩索而歌者,随官品有人数多寡,为失哀乐之节,不可用。
若士夫挽章一节,却无害。
但出乡闾亲戚知契,自形追慕之诚,则可贵。
今世俗都是刻行状,送有官及文士求之,编列纸碑辇之,为从葬之仪。
此却是求名耀俗,虚文无益,在名德之士,一言犹可为重,若世俗常人之显秩厚誉者,虽获绮言锦语,亦何足为泉壤之光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