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防戢科举考试之弊奏宝庆二年 南宋 · 朱端常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二二、《宋史》卷一五六《选举志》二
试院监大门、中门官,乃一院襟喉切要,乞差有风力者。
入试日,一切不许传递。
门禁既严,则数弊自清。
士人暮夜纳卷,易于散失,宜令封弥官躬亲封鐍卷匮,士人亲书幕历投匮中。
举人尽出院,然后启封,分类抄上,即付誊录所。
明旦,申逐场名数于御史台检核。
其撰号法,上一字许同,下二字各异,以杜讹易之弊。
誊录人选择书手充,不许代名,具姓名字样,申院覆写检实。
传义置窠之人,委临安府严捕。
其考官容情任意者,许台谏风闻弹奏,重寘典宪。
及出官钱,立赏格,许告捉怀挟、传题、传稿、全身代名入试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