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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处士姚夫人墓志铭1221年7月 南宋 · 叶适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一四、《水心文集》卷二五 创作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水心村
余求近世文人可以继元祐并称者,得陈君耆卿,既叙而信之矣。
然窃怪与君壤地同,乡里接,何昔未闻而今始见也?
岂非特立独出,不系于家门耶?
君俛而不肯,久乃言曰:「吾胄出太邱长寔,从婺徙台,贻范、贻序,著名神宗朝。
二大父并、宾,皆儒先生,传数十世。
吾父讳炳,字叔明,吾母姚氏,亦临海儒家,人谓嫁娶适当也。
吾父之学勤矣,载籍累万数,易惑难统,众所怠忽而必尽力焉。
其致思深矣,根萌不能达于枝叶,派流不能复于源本,则不已焉。
其研味外之味乐矣,竹阁之寂寥,雪风之寒清,不以告人而人亦莫之扣也。
其艺业敏矣,经义词赋,人擅其一而疏,我兼其二而工也。
其教人之功用捷矣,昏能使明,懦能使强,锐者抑,画者进,时吾亦旁立,常曰:『谨识之,勿惰也』。
于是吾母以俭治贫,而吾父忘其不足也;
以豫治猝,而亲宾疑其有馀也;
左腕乳褓,右手缝缉,男以冠,女以笄,而不知其生育之为素狭也。
悲夫!
岂在人者不可期耶?
春秋小比,吾父无不高选,而三岁荐士,乃不一用,岂在天者不可期耶?
庆元之丁巳,吾父年才五十二,而以八月十四日卒矣。
子一而女四,贫窭迫猝,尤甚于吾父在时。
于是吾母终以俭治,而不使其子之无依也;
终以豫治,而不使其女之无归也。
且吾父之训必曰『师友于古』,吾母之诲必曰『视汝父』,曾谓可独立特出乎?
士志于利,家门何有!
不然,不肖孤惧不任矣,谓不系于家门亦非也。
虽然,吾有憾焉。
父夭而母寿,几养之有施也。
不幸嘉定庚午,吾母五十九耳,五月之九,亦不克寿。
是人与天果皆不可期,而吾无以地上为也。
故子虽误于论,而吾父开说焉。
木可抱也,亦可踣也;
山可絙也,亦可谷也;
惟铭罔极也,所以示家门之重而父母训诲之流泽也,子傥有意乎」?
余既愧其言,又考其乡大夫之状,则知叔明未艾,而乡人固尚其德矣,不独以文称也;
叔明既亡,而姚夫人固代之教矣,不独以家能也。
然则所谓未闻者,余寡陋之罪尔。
司马迁班固称述父业,皆不借他手,君不自援笔,而余何敢!
叔明葬以己未八月十四日,姚夫人葬以辛未十二月庚申
婿曰何革、姚衍、吴梦龄。
耆卿从事郎,教授舒州
孙男女各三人。
铭曰:
义诚之乡,戏龙之山;
陈氏自古,族冢居间。
吁嗟叔明
栽桧
卬须室人,一往不还。
独遗厥子,翠竹孔鸾;
其文烂烂,永也不刊。
嘉定十四年七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