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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奉大夫惠州姜公墓志铭1221年5月 南宋 · 叶适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一四、《水心文集》卷二五 创作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水心村
君名处度字容之,仕南康鄱阳丞,知随、清流二县,通判南雄州,守惠州而卒。
绍熙二年十月二十二日,年五十六。
三年正月辛酉,祔于临海西溪东奥山。
君在南康,屡缚巨寇,不自言功,监司异之,名由此起。
惠州有母讼子者,从容著狴中,日引出与语,发明慈孝,更相感动,意终不置于法。
归舟过其家,母迎拜,谢曰:「儿能事我矣」。
闻者以为庶几古人也。
特练吏术,得其隐奸。
如款司善出入人罪,宜同推吏厚给禄,胥徒赀产中役者,当先罢而后募,皆人所未知也。
君七子三女,而以盛强之年丧夫人龚氏。
阃阈素严,户外绝行迹,夜设灯火,相对教书史,课纺织,皆有成立。
而君萧然一榻,终死无姬媵,人服其清。
姜氏,淄州长山人也。
姜,齐姓也;
淄,齐郡也。
田常既篡齐,旧公族浮沈邑里,千馀年不再见。
《繇》称「有妫之后,将育于姜」,竟夺而王之,岂师尚父、桓公之烈而遂无传哉?
君七世祖沼,始为右赞善大夫
子昭范,经行最高。
弟遵,被遇天圣中,至枢密副使
宋丞相郊言:「汉以豪杰徙姜氏天水,后叶复贯淄右」。
李翰林淑亦言:「由汉阳淄川,再为甲姓」。
按《史》、《汉》,徙齐诸田于关中,无姜氏徙者;
姜维、唐姜谟虽出天水,不载其所从。
二公博通古事,其徙天水及后世徙而复还,殆必有据依而云也。
昭范子从简,用副枢密任将作监主簿,不肯仕,范文正公备礼邀请,亦不往。
从简子希颜,知雍邱县
希颜子筠,通判全州,是为曾祖。
子仲谦,有文名,著《乐书》百卷,终广东运副
君父诜,以吕丞相颐浩世姻忤秦桧,迟于吴十四年
高宗既叹其屈,而孝宗尤器其材,遂擢工部侍郎宝文阁直学士
继善承德,宜其世家,身苦而志约,事集而能显。
子注,知邵武军,本规矩,服宪令,治行甚脩。
余尝为寮,知其贤也。
姜氏盛矣!
故《诗》曰「必齐之姜」;
与周并称,故传曰「虽有姬、姜」。
然自小白卒,齐无令侯。
孔子谓民无得而称焉。
而二惠、栾、高以亢没恭,非庇其宗者也。
然则民之去姜而归陈,岂舜使之哉?
君与父祖,起寂寥息歇之后,贵近赫奕,八世相接,皆有称述,过于先君。
盖惟贤可以不失其世,惟仁可以益大其后尔。
方家长山时,甲馆上腴,几半一县,患难漂泊,旅于台州,不克自返。
悲夫!
余固忧夫云海岛屿之间,浸远而忘,则后生晚出不复知其为齐之姜也,故详录之以遗注焉。
注,长也。
曰郊,知馀杭县
曰邽,监沙市镇
曰郯,曰郛,曰邹,皆先卒;
曰酂,今为承信郎
婿曰知华亭县陈鋾,监杂卖场门赵汝鉴,签判南康军怀祖
孙曰霆,曰安祖、和祖、弥大、充实、弥壮、仁实、迩逊、智实、梦实。
孙婿曰黄钟,承奉郎
曰陈泂,将仕郎
铭曰:
太公表东海,齐都古临淄
绵绵百世下,子孙未尝离。
枢密真宗侍郎贵淳熙;
有美惠州,迈善与家宜。
励我清苦志,绝彼骄吝疵。
素风落朱荣,旅葬台之湄。
长山蔚故垄,何时复言归!
嘉定十四年五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