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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直郎清流知县何君墓志铭1215年 南宋 · 叶适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九、《水心文集》卷二一 创作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水心村
何君名瀹,字叔禹处州龙泉人
其为南城簿、明州造船场,皆以忧不任事。
后自温州司理绍兴府比较务六年,而用荐者知清流县
开禧三年八月十五日,卒于官,年五十六。
先是夫人富氏殁三年矣。
嘉定元年十二月十九日,合葬于北里山。
子一人,曰处权,转运司解进士
女之夫曰张希颜
君门地贵重,盖太傅清源郡王执中曾孙,徽猷阁待制志同之孙也。
父佃,官差减,犹奉直大夫
然君自待如寒人单士,未尝以势加物。
居官明恕,必举职而不为苛暴。
尤恬淡,远于声利,群从多已显,而君故常调,泊如也。
将往清流,值淮北既交兵,众劝无行,君曰:「遇患不避,义也」。
州檄县馈军前,独君能至,全椒来安不至也。
既而宿、寿两将遁走,溃卒聚滁河无食,噪且乱,君以戍兵粮贷之,得免。
虏决逾淮,吏焚廪弃积而南,或又因以为利,君独携口券马草钱五十馀万归之总司
守怒,扣空箧,强拘之,总为诮谕,乃已。
虏退,守与郡僚留金陵沙上卖酒,不敢返,君挺身坐黄悦村,招散民种稻,趣刈,昼夜暑湿中,遂得疾。
县人赖君方再造,皇恐扶舆医建康,冀其愈,竟不起,哭而去。
悲夫!
自复雠之议出,余固恳恳论奏,谓「须家计牢实,彼必不可以进而后我可以不退。
且盟约久定矣,必彼先破坏而后我徐应之。
不然,前直掩而较后曲,藩墙扰则堂奥摇矣」。
执事者不审,轻动妄发,未几,勇怯俱弊。
使据正守义如君之贤者,劳苦困极而不得以老死。
故其丧归,乡人迎之,无亲疏贵贱皆霣涕雪泣,非特其恩厚素感于人,亦以君仕不逢,失其常所而痛惜之也。
呜呼!
非有述于后,则何以著君之志而塞其子孙之哀!
宜处权请之勤也。
铭曰:
身都子男兮家相门,往而不还兮堕时纷。
故园有茹兮溪有缗,魂乎归徕兮无怨呻!
嘉定八年十一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