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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人郑氏墓志铭1215年 南宋 · 叶适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八、《水心文集》卷二一 创作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水心村
天富北监在海玉环岛上,乾道丙戌秋分,月霁,民欲解衣宿,忽冲风骤雨,水暴至,闼启膝没,及霤荡胸,至门已溺死。
如是食顷,并海死者数万人。
监故千馀家,市肆皆尽,茅苇有无起灭波浪中。
老子长孙,无复安宅四十年。
濮阳李宽知监事,民赖其力,始就高燥,立栋宇,坊巷绳引,闾伍鳞次。
既满,诸司辄留止,不得代。
凡六年而监市成,略如丙戌前矣。
噫!
四十年而后得一监官,何好官之难遇欤!
虽好官,六年而后集,然则以急疾草猝为功者非虐欤!
以故李君每来,予礼接不怠。
君以其母夫人状授予铭,不辞。
夫人郑氏,徐州人
曾祖仅,从祖望之,皆有名先朝,至侍从贵人
夫曰朝请大夫、浙东参议某,丞相文定公迪五世孙,太子少保东之四世孙。
既生大家,其归又相门也。
家法不教而严,家政不虑而修。
参议奉直子,夫人前后事舅姑无违,爱子不异庶嫡,遇妾媵尤有意。
参议没,子孙遵其德,贵贱百五十人,合堂共食,令壹而和,职分而同。
新嵊之郊,以为是北方名族能存其旧风,可效而行者也。
夫人卒年七十五,葬从其夫。
子十人,得仕者文宿与也。
孙若曾孙男女,婿若群孙婿,又数十人。
呜呼!
可以为众矣。
铭曰:
其众则增,其贤必升,夫人之承。
嘉定八年二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