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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谟阁直学士光禄大夫刘公墓志铭1213年 南宋 · 叶适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七、《水心文集》卷二○、《黄氏日钞》卷六八 创作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水心村
公讳颖,字公实衢州西安人
曾祖瑫。
祖持,右迪功郎
父蕴,赠正议大夫
绍兴丁丑进士第,主溧阳县簿
虏窥江退,州索民租未入者,公白留守:「虏事急,民不胜病矣,请因以赐民」。
张丞相悟,谢曰:「虑不及此」。
即奏阁免。
由是知公,令其子栻与游。
教授全州,勤苦自力,率诸生同夜旦,湖、湘化之,士人增倍。
改官,知铅山县陈丞相讶曰:「薄职事官耶」?
公谢以「当应新制」而已。
正议卒,知常熟县
素号繁难,前后健者盛气锄刬,顾不克,公降心条理,更以治称。
签判潭州
帅负其能,僚吏惮慑,公约以中道,常屈而改为。
及陈峒反,所禽灭多公计策。
既入朝,乃言「签判功在臣上,臣实愧之」。
监进奏院,迁太常寺主簿,迁丞,兼兵部郎官监司,皆上自选。
提举浙西常平茶盐事。
公言特备籴本,尽废围田者再,未及用。
就迁提刑
禁州县毋得法外自恣,间诣狱,察不应系数十为曹,纵遣之,百姓走愬,道相属。
权势交恨,御史遂以介僻劾公罢。
久之,御史去,除江西转运判官
德化县田逃徙太半,守乞免税至五六,不报。
公以见种实税均其荒莱,民愿佃者第减之,上供自若而逃田尽复。
属州缘绍熙登极,科进奉千馀,公亟奏黜,而荐其名士洁廉者十数。
除直秘阁淮东运副
初,水败楚州城,帮修久未定,总领扳公预议。
公接伴虏生辰,入对,言:「刘超欲坏旧城改筑,国家何故捐数百万缗为军帅幸赏地?
可一语决也」。
光宗从之。
城完牢至今。
户部郎中淮东总领
务场以额钞抵赏,阴失饷计,积二十年无知者,公隐核得之,度卖绝增饷一年。
司农少卿总领淮西
先是有总领自乞为都酿,抱净息而私其赢,后稍益侵,反以大军钱佐之,邀籴遍江、淮,迁复岁月,回易如负贩,王人之体尽矣。
公在事虽无几,名实有辨,义利判然。
斥部内窃借总司为奸者,其人大吏难动摇者也。
太夫人董氏卒,除直宝谟阁江东运副,又知平江府,皆未上。
宗正少卿起居郎实录院检讨官权户部侍郎同修撰
疡生于颊,提举兴国宫。
集英殿修撰,知宁国府
改知绍兴府,越东西都而彫郡也,数旱灾,然众欲所𨏭,念不暇恤。
公叹曰:「民何罪!
吾不忍用太守礼,食其过矣」。
浮馈妄请皆不与。
又乞鬻僧道,止添差,曰:「庶几宽之」。
遽差知平江府,公径归。
提举兴国宫,知泉州
泉土富乐,其暴桀椎埋群偷而众夺者,悉株连送远地,则一以静镇,事从其俗,人尤爱之。
蕃舶至,旧与提举阅视,公不往,第遣职官喻曰:「货不汝买也」。
待制华文阁
次子正学死,复乞兴国而归。
历官大小各有意,随其病伤,针石施焉,苏愈而止,不执宽猛之偏术,抑人以徇己也。
余所述近是矣。
立朝进退必以义,立德所尚,陈说正理而扶救之,不怀避就之浅心,贬己以合时也。
孝宗时,博谋尽下,人臣争承风自献,公乃奏:「今日之失,在轻听人言而已。
昔之施为,今复弃置,损盛德矣」。
上既优待三衙,与执政钧礼,公又言:「兵权恶专,况今之将帅,何足称颐指哉」!
光宗时,论人主难克而易流者四:曰「逸豫无节,赐予无度,儒臣易疏,近倖易昵」也。
庆元初,始得亲近,即疏言:「二三执政,非所谓坐而论道耶?
致今日之治,要须深讲。
今不过寻常文书,肯首而退尔。
大官大职,安得轻授!
冗兵冗吏,所宜痛减;
横恩滥赏,不可辄启;
巧请他比,不可曲从。
皆今日大患也」。
又言:「修德莫先于务学。
学之道,存在己不息之诚,极取人为善之益者也。
夫《易》贵朋友之讲习,《礼》戒独学之寡陋。
今劝讲久废矣」。
方是时,风俗一变,其正邪消长而好恶向背之际有甚难言者。
公独谓「党与倾挤,报复迭起,愿陛下御之以道,容之以德。
不然,元祐、崇、观可监也。
且今日已尔,又将如后世何」!
公立朝论事,落落多此类。
余所谓不贬己以合时者也。
公自泉归,而兴国满四年,不再请;
有为言而与者,辞不获,然后受。
已而复请老,进敷文阁待制,致仕。
嘉定元年,除刑部侍郎,公曰:「臣已得谢矣,惟陛下哀怜,俾全末路」!
龙图阁宫观,数月,复以公知婺州
公又曰:「若强臣此行,狼狈殒越,身无处所,有亏名义,取诮士论」。
上知不可夺,禄宫观者再。
又请老,以宝谟阁直学士致仕。
嘉定六年三月二十七日乡晨,坐,索汤盥洁而终,年七十八,赠光禄大夫
硕人杨氏,先公四年卒。
三子,曰强学,奉议郎主管仙都观
曰正学,宣义郎
曰志学,宣教郎、知仙居县
三女,婿曰承事郎华亭知县陆三省进士徐冲通直郎萧山县余冈。
孙男六,常道,迪功郎、监车辂院
常德从事郎、晋陵县
常武,迪功郎、监绍兴府税院
常宁常明
常先,登仕郎
孙女五,婿曰将仕郎士廉承事郎赵与勤进士毛用之、潘自楚。
曾孙男三,女二。
十二月壬寅,葬公于靖安乡岩山。
余既录公终始大节,而又知其自少年高识,特立无倚附
陈应求、刘共甫,名公卿也,挽致不得,宁甘服州县。
其出浙西连七八,外徙十馀年,有以淹速讯之,公笑谢曰:「吾所欲也」。
其在侍从,而故与周旋倾吐无间者,方居中用事,提将相与人如反手,然公从是绝矣。
常言:「士以不辱身为重,用舍命也」。
其为少宗正,而赵丞相适归,相遇于废寺,泥雨不能伸足,但僧床立语曰:「寄谢余参政,某虽去而人材犹在朝廷,幸善待之」。
公曰:「相公人材,即参政人材也。
使果贤,参政之责,非宰相之忧也」。
揖而别,余公继相,卒于善人多所全佑,公助之也。
及后落公致仕,而同时被落者皆已起为执政,独公不顾。
词婉而正,志恬而安,呜呼,斯完矣夫!
铭曰:
公先幽潜,始自正议
隆兴初元匦书千至;
天子惊嗟,曰才一二。
公时已仕,德器早成;
物粗兼融,理独荣;
前方后方,不斲而行。
势有险夷,情有戚休;
畀我百为,从容并酬。
阶卿级侯,众俯偻之;
峙而莫前,公则户之。
始居叠石,岩开洞划;
九仙烂柯,今古一奕。
后依菱塘,陂斜浦横;
欸乃其歌,五湖夜明。
九折,有千尺;
雪藏雾羃,以庇兹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