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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使直阁郎中王公墓志铭1206年 南宋 · 叶适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三、《水心文集》卷一七、民国《乐清县志》卷二 创作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公王氏,讳闻礼字立之
余既为兴之铭墓,论其家世详矣。
兴之,公兄也。
初,公由太学詹事恩补承务郎,监湖州青镇
有医善为方,得赐带如从官,吏畏之;
宴圣节居卿监上,公按令黜其班。
又有讼其留人子女者,夺以还民。
医不胜忿,挟他势摇公,因力求去。
泉州惠安丞。
时禁私庵寮,有壮屋号弥陀庵,主僧倚郡将请嘱为奸利,公捕,立毁撤
守怒,诘问不测,公徐疏以实。
守因敬公,荐其贤,待军器所干办公事阙。
蜀帅辟钤辖干官制司
眉之豪王姓,养族人子,族人为大官,并冒其籍,已而有子。
族人子曰:「籍之财皆吾故物也」。
不与弟一钱。
愬之二十年,三获罪矣,公叹曰:「世未有赍巨产而子于人者,且安得异籍」!
遂中分之,其兄乃服,诣公谢,一蜀传诵,以为名判。
湖北田干官
泸帅张孝芳被杀,贼党多免死配流,过江陵,公请帅奏于朝,正其罪。
会庆节礼毕,吏以例白留山棚,元夕张灯可就用也。
公曰:「岁不稔,民且饥,宴游可预计耶」?
力劝去之。
会公再从蜀帅辟机宜文字,将祖道,公曰:「山棚尚在,不敢」。
帅亟命除而后赴坐,人两贤之。
吴挺死,属光宗不豫,久未遣代。
或谓吴氏世捍蜀,故名吴家军,当暂置其子弟以俟命,不然变生。
既而累摄事者至军亦皆死,人尤惧。
独公持不可,复选李世广摄。
又半载,朝廷始用张诏而以李为副,众乃定。
辟知黎州
西南夷曳失索,结连青羌、吐蕃五部并反。
公切责诸将曰:「尔辈常讽蛮使叛,而欲买降之,利在己,是以边祸屡作」。
取最甚者赵鼎、魏大寿劾罢之,拔义勇正将杨师杰,委以讨贼。
大渡河侧有聚落曰三村,居民百馀家,素为羌乡导,贼资以入寇。
诱降之,徙于内地。
邛部川王者,盛于诸羌,有女儿城,贼借以出兵,公以逆顺喻之,愿助王师,曳失索势始离。
然犹举数千人围安静寨,公厚赏募士,内外合击,大破贼,斩获粮仗,得免者十三四。
诸将欲乘胜渡河,公止之。
曳失索请以买和旧约得犒而降,公不许,曰:「汝能敛兵束手,当贷汝死。
否唯有战耳」。
公于安静新旧寨中间,择险要筑艮溪寨,视二寨之阙修完之。
踰年,曳失索乞降甚哀,公已移知常州矣,为庭受礼毕径去。
曳失索泣送曰:「我以安抚恩威故来,今安归乎」?
公慰遣曰:「汝第驯弭王化,无他虑也」。
自曳失索畔服二年中,公本末精审,不失机变,今载其大者如此。
常之狱,有手刃佣主及家数人皆死,焚其庐,州以无證佐奏裁,公亟具駮论如法。
公在常,如詹事治鄱,以明义厚俗省争讼为本,滞案如山,予夺皆尽。
秩且满,旱乾无年,公疏:「救荒莫若预,绍熙末,费数十百万而人相枕死如故者,行之晚也」。
又禁米不出境,面无越疆,虽贵家护载,上司督发,皆不听。
是岁,田无𦮼秆,而民食犹自如。
朝廷命公留,将卒行之,不乐者排公,竟罢。
起知德安府
太府丞,除考功郎
建言:「磨勘法,文臣以四年,武臣以五年,而起理必自五六年之一日。
然或四五年而为岁六十九,则五六年之一日而有不得任其后者矣,非天子所以优臣下也。
请限岁终得磨勘」,至今行之。
出为江东转运判官
约浮拾漏,未久,有钱三十万缗,别藏以待非常。
为部内损积逋,减月解,广德赈饥,宣州南康修学养士费皆自出。
急吏缓民,损上益下,随形纠割,风俗大改。
加直秘阁,仍运判,以病主冲佑观
归,至兰溪开禧二年六月十九日卒。
前数日,与余书,论事耿耿,不疑其有疾也。
十二月辛酉,葬于白岩
宜人万氏,先卒,再室以张氏。
子曰仲龙,迪功郎江淮宣抚司准备差遣,曰驲,某官;
曰骕。
二婿,曰朱蕴厚,曰薛师谦。
公果敢激烈,当官职与事,遇法理不顺者,直前疏治,矢纵川决,莫敢婴忤
信其志,虽雷霆独立,犹面折无讳也。
荆州,向余剧语詹事绍、隆间忧劳忠虑,于时正邪贤不肖,一一记忆无遗。
夫能知兄弟之意以达之于行事,步趋若一人,尺度若一手,至充之于性,放之于古,其不合者少矣。
而惎公者曰:「此一家政事尔」。
余昔至泉,距詹事三十五年矣,其人思而爱之如初。
至浮光,兴之遗迹又余所亲见。
及公摄阆而遽去,去常而复游也,画像以祠,刊石以纪,倾郭而逆送,扶舟而后先不绝也,一家政事何如哉!
然则为公子孙者,皆勤其业,皆遵其教,民世世被之,皆曰一家政事然也,不亦善乎!
铭曰:
仁智同源而异术,盐梅同味而异物。
伟欤立之
而以刚闻。
资之以仁,从兄之温。
高冈千寻,洪流万里;
不为清谈,著于已事。
非色非声,众人母之。
咨尔后来,尚祢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