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宋故宣教郎通判平江府姚君墓志铭1186年 南宋 · 叶适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九八、《水心文集》卷一三、《四明文献考》第四三七页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余友四明姚君洪卿淳熙十年十一月十三日,终于苏州官舍,余哭送其柩出盘门
十二月十二日,葬鄞县阳堂乡延寿寺山,孤善长以状来请铭。
于是善长七岁,而洪卿之死,涉四年矣。
洪卿讳颖
曾祖阜,左迪功郎
祖孚,左奉议郎
父孝全,以承事郎致仕。
洪卿淳熙五年进士第一,授签书宁国军节度判官厅公事。
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出添差通判平江府,遂卒,年三十四。
洪卿冲澹谨重,特有雅量。
赐第时,余与之同谢,又同期集事甚久,余察洪卿不以喜累志也。
洪卿之学,勤苦兼洽,其文精俊详实,然退藏抑损,常愿出人后。
既得盛名,尤务审缓,不急暴所长。
所历之官,皆人立欲以其材能自振迅者,而洪卿摧敛锋锐,若不敢有所为,其有所为,惟恐人以为能也。
盖余复与之同官于吴,而见其志益明,业益习,论天下事无不尽,而最惓惓于当世所谓善人君子。
余然后窃叹国家以科目求士,其偶然得之,而前辈巨人皆由此出,而洪卿器端识远,益进而未已,是其得人矣。
士之一身与其父母兄弟妻子,皆系命于举选之得失,何也?
以其荣悴异焉。
故得者莫不自以为天与之,而又自以为一与者不复夺也。
今天与洪卿之荣如此,而又夺之之峻如此,且并其父母兄弟妻子之望皆失之,何耶?
岂天固爱之而固忍之耶?
是殆有不可得晓者也。
士之饬身厉行,不显于其时,则传于后而已。
洪卿既首进士,为馆职矣,徒以得年之夭,故不大见,然犹当文有次,官有业,行有述,而善长皆不能言也,岂天之暂显之而终蔽之耶?
是又特难晓也。
呜呼!
此余所以记其所知之大意,而不使洪卿之遂无传也!
洪卿二男,曰善长,曰某。
一女,曰某。
夫人王氏,今丞相冀国公之子也。
铭曰:
不以既与为通,不以复夺为穷。
众人之荣,如埃随风。
有孚其躬,长短必终。
昭哉洪卿
妥矣幽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