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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嘉开河记1177年 南宋 · 叶适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九四、《水心文集》卷一○、乾隆《温州府志》卷一二 创作地点:浙江省温州市
温州南海以东,地常燠少寒,上壤而下湿。
昔之置郡者,环外内城皆为河,分画坊巷,横贯旁午,升高望之,如画奕局。
永嘉非水之汇而河之聚者,不特以便运输,达舟楫也,而以节地性,防人灾,安居利用之大意也。
其后承国家生养之盛,市里充满,至于桥水堤岸而为屋,其故河亦狭矣,而河政又以不修。
长吏岁发闾伍之民以浚之,或慢不能应,反取河滨之积实之渊中。
大川浅不胜舟,而小者纳污藏秽,流泉不来,感为疠疫,民之病此,积四五十年矣。
淳熙四年户部尚书韩公之来守也,其九月,即用州之钱米有籍无名者合四十馀万,益以私钱五十万,命幕僚兴州之社里长募閒民,为工一万三千有奇,举环城之河以丈率者二万三百有奇,取泥出甓,两岸成丘。
村农闻之,争喜负去,一日几尽。
毕事,则天雨两旬,于是洒濯流荡,而水之集者,深漫清泚,通利流演,虽远坊曲巷,皆有轻舟至其下。
民既得以舒郁滞,导和乐,而公之治遂以清平而成。
盖先王之政,以养人为大。
生聚所资,衣食之有无,此上之责也。
封疆道路,城郭沟池,其修补浚治之功,此民之力所能自为也;
如使官亦为之,则费而难给矣。
后世道失,乃以废官益民者为政之大,然吏惧其费而不复为之。
或不知而一委之民也,而其劝之或不以其道,使之或不尽其术,则徒扰扰而已矣。
夫上之于下,岂必与之较哉?
民以为不能者,官自为之可也。
民有四五十年之病而上无一日之救,则非仁者之用心也。
公之为是役也,可以知其仁矣。
故州之人相与刻石记之,以载公之仁,亦欲使后来者知所考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