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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府新置二庄记1215年 南宋 · 叶适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九四、《水心文集》卷一○、雍正《浙江通志》卷二六一、《越中金石记》卷四、《两浙金石志》卷一一、诸暨金石志 创作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水心村
嘉定七年越州初建二庄于诸暨县古博岭。
越之西皆海也,水怒防失,冒宝盆,隳白杨市,两县间荡为沧溟。
事闻,上遽颁经常,命太守赵公彦倓筑堤捍之,起汤湾,迄王家浦。
公又益以留州钱千馀万,役自复夏,乃毕。
越人谢曰:「昔土塘而今石,宜可久无患」。
公愀然曰:「未也。
堤之始穴尺寸尔,慢不省,积岁月大溃矣。
今虽壮好,后将复然,石何能为」!
初,民杜思齐获罪,家没入公,请买于安边所,别藏其租,以备补完,一也。
越为郊畿而民不胜困,卿相迭守而治反疏卤,城堞营署无不敝缺,聘问燕飨无不削损。
若夫命乡论秀,合乐以侑之,古今常礼也,然且寂而无声数十年矣。
公又叹曰:「越为东诸侯率,而简陋至此,况以贵傲士哉!
幸吾在,皆略具,而《鹿鸣》歌矣,若异日何」?
因思齐之馀,又买诸傅氏,以待三岁之用,二也。
余知公者,故以记来请。
嗟夫!
政未有不得其本而后成其末也。
故捍海之功巨而害原于小,举士之费小而所关者大。
二庄之作,赵公知之矣。
非特此也,券易米而致镪,三物相流通,不贵籴矣;
持券索钱,昏暮无不与,天下坐会子,犯法相望,不滥罚矣;
勤收而俭藏,以贯万数者四十,乙亥大旱,举以救民,不病岁矣;
有本之效也。
抑又有焉。
夫名峰异岭,在扬州盖百千所,独会稽为镇山,越之奇胜峻特擅于东南者,以山也;
其深泉高瀑,百道争流,昔人浚而为湖,山之窈窕萦纡,媚于越中者,以湖也。
湖今废矣,公能疏凿以复汉、晋之旧,存王、谢遗迹,则治越之美,可垂无穷,二庄区区,又岂足为公道哉!
虽然,天子召公归矣。
嘉定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