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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县重建学记1195年12月29日 南宋 · 叶适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九三、《水心文集》卷九、光绪《金坛县志》卷一三 创作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致学莫要于辨人己之分而审其所处之义,使己立而物不病,可以达于道矣。
孟子谓「伯夷柳下惠,百世之师也」,以孟子之言考之,伯夷以为人不尽如己,而己不可以苟用,故必不用以伸己;
柳下惠不然,以为人固不尽如己而己亦不必志于不用,故或用或不用以伸物。
夫二人之高卑皆过矣,惟其于人己之分豫辨,而所以处之素审,故虽高而不伤物,虽卑而不丧己也。
又以孔子之言考之,「不降其志,不辱其身」,固学之至极;
虽降志辱身,而言诚能中伦,行诚能中虑,则亦不以其身为私己也。
况于不伤物而不有其高,不丧己而无至于卑,其于人己之分尤豫辨,所以处之尤素审,一于恕而已矣。
裁成群圣贤之道而制行定,率性尽习而教法明
用则自我而行可也,不用则敛藏以待也。
此孔氏之所以学,而颜、孟皆传之,古今之义理准焉,虽更燔灭坏乱,而传注终不能汩,异说终不能迷也。
然则后之学孔氏何当哉?
敬其所传,可与言学之方欤?
传注,辟异说,可与言道之序欤?
若夫人己之分未豫辨,而以敬其所传者貌加之;
所以处之未素审,而以简传注、辟异说者众建之;
成己不忠而成物不,是故高则伤物而卑则丧己,此非孔氏之学使然也。
奉议郎金坛县,改旧弃陋,大为学宫,请前襄阳司理参军路芾主教后学,又请余记其大意。
太伯季札蓄德于己,不较于物。
物纷然就之不足,己冲然自靖有馀也。
澹台灭明行不由径,非公事不出户,言偃以为得人
古人之行虽殊,学虽有浅深高下,然未有不辨人己之分而审其所以处之者矣。
史称子游吴人也,而澹台子羽盖尝从弟子南游至江。
吴与越递兴,至汉、魏以后,京口常为江南必争之地,其人以智诈勇力擅名于时,而古人之遗风馀教无闻焉,何也?
今将因其地俗而教之以禄利,则所学者固科举之华藻尔。
若将教之以道,则必自敬其所传始,必自简传注、辟异说始。
嗟夫!
去古远而师友不明,余上考太伯、夷、惠,下参季札、子游、子羽,折之于孔氏,以为人己之分当豫辨,所以处之当素审也,盖庶几云尔。
庆元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