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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部郎官朱元晦1188年 南宋 · 叶适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六六、《水心文集》卷二、《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七、《道命录》卷六、《宋史》卷三九四、四三四、《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二七、《宋元通鉴》卷八九、《宋史纪事本末》卷八○、乾隆《温州府志》卷二八下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臣闻臣子告君父之言必以实,非其实而敢告者,惟私意之是徇,而忘君父之为不可欺者也。
臣窃见近日朱熹兵部郎官,未供职间,而侍郎林栗急劾去之,士论怪骇,莫测其故。
素有文学行谊,居官所至有绩,因王淮深恶之,遂不敢仕。
陛下差江西提刑,使之奏事,趑趄辞避,终未敢前。
罢去,陛下趣入对,用为郎官,人知陛下进有渐,无不称庆,忽为诬奏逐去,众议所以汹汹不平。
臣始疑之,以为何故至此,得非果有罪,外人不能知,而独得其实以告陛下也?
劾奏文字传播中外,臣始得以始末参验,然后知其言罪,无一实者,特发于私意而遂忘其欺尔。
虽贵而近,臣虽贱而远,然臣子之于君父,大义一也,乌有不实之罪欺罔君父之前,而臣忍不以实陈于陛下乎!
言:「熹敢自称私计非便,只欲回就江西提刑,已受省劄,不肯赴部供职」。
臣闻既受除郎官省劄,即时遣回江西提刑司接人,客将兵卒等皆已辞去,其时朝士有候者,皆共见之。
以脚疾发动,不任下床,遂申尚书省,乞给假候痊安日供职。
只欲回就江西不肯供职者,非其实也。
言:「熹四司郎官厅印记不肯收受,推出门外,令送长贰。
缘长贰不合收管郎官厅印记,臣再令送还,仍加镌谕
既能出入宫门,上殿奏事,并遍谒宰执台谏,即乘轿入部供职,良不为难。
郎官印记,难以弃掷在外,虑有失去。
朱熹坚执不从,臣为贰卿,不能率属,致其偃蹇拒违君命,实负惭德。
所有印记无所归著,不免令四司人吏抱守终夕,至于达旦」。
且臣闻未对之前,脚疾已作;
当对之日,偶然少止。
对下之日,后与宰执台谏相见,脚疾痛复剧;
申尚书省祗受恩命,止乞给假供职,适会歇泊旬休,未及将上。
所有郎官印记,既未供职,岂可受乎!
已申省乞给假矣,虽欲听镌谕扶曳供职,可乎?
郎官未供职以前,印记合是何官收掌,此正长贰之所当知,其可推以委乎?
不受印记,偃蹇拒违君命,非其实也。
又言:「熹本无学术,徒窃张载、程颐之绪馀,以为浮诞宗主,谓之道学,妄自推尊。
所至辄携门生十数人,习为春秋、战国之态,妄希孔、孟历聘之风。
绳以治世之法,则乱人之首也」。
臣闻朝廷开学校,建儒官公教育于上,士子辟家塾,隆师友,私淑艾于下,自古而然矣。
使果无学术欤,人何用仰之?
果有学术欤,其相与从之者,非欲强自标目
以劝人为忠为孝者,乃所以为人材计,为国家计也。
蔡京用事,讳习元祐学术,曾有不得为师之禁。
诸生不得从讲学为熹之罪,而又谓非治世之法,宜禁绝之,此又非其实也。
又言「熹欲索高价,妄意要津,傲睨累日,不肯供职」,以为作伪有不可掩。
逆探熹之用心而暴扬之,此非臣之所得知也。
臣所得知者,以今月初八日除郎,十一日再为江西提刑之劾,当在初九、初十尔。
相去隔日之间,而累日不肯供职,是急于诬,而不自顾其言之非实也。
又言:「陛下爱惜名器,馆学寺监久次当迁郎官者,只令兼权,其视郎选亦不轻矣,而乃轻之。
兵部郎官本系大宗丞计衡兼权,以熹之故,移计衡都官而以兵部,所以待亦不薄矣,而乃薄之」。
臣闻陛下明诏,曾任监司知县者,始得除郎,其事久矣。
馆学寺监,虽久次而未尝历知县监司,则不可兼权,岂得谓其当迁郎哉!
差除之际,那换阙次,移何德焉!
是又急于诬熹之罪,组织其言语,足其文尔,而不自顾其言之非实也。
又言:「职制者朝廷之纪纲,既除兵部,在臣合有统摄,乞将新旧任并且停罢」。
臣闻唐左右丞进退郎官矣,本朝故事,未之或然。
惟台谏弹劾,有停斥之请;
给舍缴駮,有寝罢之文。
至于六部寺监举劾其属,必曰「乞行回避」,微其文,婉其义,所以重台纲,尊国体也。
得为之属,尚未供职,而望风劾之,且兼用给舍、台谏缴劾百官之例,何哉?
以职制纪纲劾,而先自乱之,是职制纪纲非其实也。
之辞,始末参验,无一实者。
至于其中「谓之道学」一语,则无实最甚。
利害所系,不独朱熹,臣不可不力辩。
盖自昔小人残害忠良,率有指名,或以为好名,或以为立异,或以为植党。
近创为「道学」之目,郑丙倡之,陈贾和之,居要津者密相付授,见士大夫有稍慕洁修,粗能操守,辄以道学之名归之。
以为善为玷阙,以好学为过愆,相为钩距,使不能进,从旁窥伺,使不获安。
于是贤士惴慄,中材解体,销声灭影,秽德垢行,以避此名,殆如吃菜事魔影迹犯败之类。
往日王淮表里台谏,阴废正人,盖用此术。
此于陛下彰善黜恶,封殖人才,以为子孙无穷之命者,其损不细矣。
侍从,就其蹇浅,无以达陛下之德意志虑,示信于下。
而更袭用郑丙、陈密相付授之说,以道学为大罪,文致语言,逐去一
自此游辞无实,谗口横生,善良受祸,何所不有
臣伏见耻不得与庙号之议,遂为乐尧之说,而人知其横;
怒详定所人吏执覆,遂请罢局,而人知其专。
而况职匪风闻,古有常守。
今又茍恣一身之很愎,不畏君父之高明,公形无实之言,显逐知名之士。
陛下原其用心,察其旨趣,举动如此,欲以何为!
诚不可不预防,不可不早辨也。
去冬蒙恩面对,论一大事有四难、五不可之条,其说至长,未获究竟。
斋心涤虑,以俟陛下反覆诘难,庶几竭尽愚衷。
今以郎官去留,何至上封事譊譊,徒溷宸虑哉!
盖见大臣以下,畏栗凶燄,莫敢明辨,积在厉阶,将害大体
伏愿陛下正纪纲之所在,绝欺罔于既形,无惟其近,惟其贤,无惟其官,惟其是,摧折暴横以扶善类,奋发刚断以慰公言,国家之本,孰大于此!
臣不胜效忠思报之至!
干冒宸严,伏地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