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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尉司新建营记淳熙十四年 南宋 · 袁燮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七六、《絜斋集》卷九、嘉靖《江阴县志》卷一○、《南宋文范》卷四四
江阴旧两尉,盖控扼之地,不得不然。
东尉既省,事并而专,其责逾重。
弓兵尝置二百人,视旁邑为多,养之亦加厚,所以销奸宄,安善良,为江壖之保障也。
始余得尉兹邑,或曰阻江而盗多,予甚忧之。
既至而考弓兵之籍,多阙不补,询武艺之教,亦复久废,乃多方招募,营葺射亭谨阅习法。
而至者常先后不齐,察其故,则远者居数里外,近者犹二三里,而家于尉曹之旁者才数人。
予喟然叹曰:此曹之设,本以备不虞尔。
群焉而居,犹惧弗及;
散而不聚,如缓急何?
欲择便地为营,役大用艰,莫开其端。
乃请于常平使者罗公,求顷岁佣钱之未给者千七百馀缗,与夫在官之田为之基,公忻然从之。
田散而不属,以易私田,广三十亩,邻于阅习之场,爽垲宽平。
卜云其吉,鸠工庀财,考极相方矣。
御史吴公力言弓兵利害,宜拘之营,以革散处之弊,上施行之。
太守侯公奉命惟谨,乃辍郡计,钱以缗、米以石者皆二百,木三百章,以佐其费。
罗公行部,至而观焉,复给钱三十万,以竟其役。
盖经始于丁未之仲春,而告具于是年之季冬
凡为屋百七十六间,而栖神有宇,宿甲有房,观功有亭。
凡授屋,人处其一,有功者加半或倍之,董役而有劳者三之,未有室者两人同之。
于是向之散处于外者,合而为一,等级相承,上下有列。
而又穿渠潴水,足以备灾;
斲石为梁,无或病涉。
里中好义数家,复以地假我,乃剪榛莽,辟道途,而营垒备矣。
凡役之兴,谋之而无沮为难,谋之无沮而又有功焉,尤其难也。
是役也,诸所兴为,悉仿军营制度,而瓦木竹苇之直,皆豫给之,事克有济,而于民无扰,得非沮之者微而助焉者众欤?
然犹有惧焉。
盖自古业无钜细,其能传诸久远者,皆作者经营于前,而继者维持于后也。
予,鄙人也,罢精惫思,而不敢告劳,以备不虞,姑尽吾心焉。
若夫因其绪业,加之润色,使居其中者常聚而不散,闻其风者畏惮而不敢发,得无望于后人乎?
兹予所以为之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