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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问礼仪 南宋 · 袁燮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七三、《絜斋集》卷六、《永乐大典》卷一○四五八
问:昔有虞氏伯夷典三礼,时巡四岳,五礼是修。
说者曰:「三礼,天、地、人之礼也。
五礼,吉、凶、军、宾、嘉也」。
及观成周大宗伯之职,掌天神、地示、人鬼之礼,而五礼条目无一不具,斯有虞之遗法也。
成周天神、地示、人鬼之礼,其虞氏之三礼欤?
然曰神、曰示、曰鬼,此不过祭祀之礼而已。
「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秖此一语,已该括无馀。
虞氏之三礼,其亦祭祀而已乎?
此学者所当深考也。
周监二代,经礼三百,曲礼三千。
周公制作,见于《周官》者既纤悉矣,而《太宰》六典之建,复有所谓《礼典》者,何书欤?
将经秦火而遂泯灭欤,抑《仪礼》之行于今者,即《礼典》欤?
礼之有仪,犹木之有枝叶也,而春秋之际,判而为二。
自郊劳至于赠贿,无违者可谓难矣,而曰「是仪也,不可谓礼」。
问揖逊周旋之礼,亦曰「是仪也,非礼也」。
仪不足以为礼,则枝叶不足为木欤?
韩宣子适鲁,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
说者曰:「宣子所见,盖周之旧典礼经也」。
由今观之,《春秋》辨名分,别嫌疑,谓之周礼则可,《易象》何为而亦谓之礼乎?
揖逊周旋,郊劳赠贿,不可谓礼,而以《易象》为礼,是特不可解也。
汉兴,叔逊通立一王之仪,鲁两生非之曰:「礼、乐,积德百年而后可兴也」。
招之而不能致。
通所为不合古,亦可知矣。
施诸当时,能使群臣肃然无哗,高祖知皇帝之为贵。
其明效若是,何耶?
专务德化之君,以为繁礼饰貌,无益于治,而罢去有司之欲定礼仪者。
当时礼教,宜若尽废,而乃有兴于礼义之俗,岂得礼之本者,果不在于饰貌之末欤?
西京之世,学者不能昭见,但推士礼以及天子。
中兴以后,章帝以群僚拘挛,独使曹褒尽心集作,乃依旧典,撰次冠、昏、吉、凶终始制度,而议者以破乱经术非之,汉礼于是不行。
一代大典旷废若此,顾何所凭藉以为国欤?
唐太宗欲兴礼、乐,贤辅佐不能答。
不知所谓《贞观礼》者,果善乎否也?
厥后有《显庆礼》,有《开元礼》,又有《郊祀录》、《礼阁新仪》、《续曲台》诸礼,唐之礼书明备,似非前代所及,果合于先王乎否也?
夫制礼而不合于先王,与无礼同。
其考秦、汉、魏、晋、宋、齐、梁、陈、隋、唐以来制作,合于先王者何事,倍于圣经者何说,悉著于篇,以观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