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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芹十论 其一 审势第一 南宋 · 辛弃疾
 出处:全宋文卷六二一四
用兵之道,形与势二。
不知而一之,则沮于形,眩于势,而胜不可图,且坐受其毙矣。
何谓形?
小大是也。
何谓势?
虚实是也。
土地之广,财赋之多,士马之众,此形也,非势也。
形可举以示威,不可用以必胜。
譬如转嵌岩于千仞之山,轰然其声,嵬然其形,非不大可畏也,然而堑留木拒,未容于直,遂有能迂回而避禦之,至力杀形禁,则人得跨而踰之矣。
若夫势则不然,有器必可用,有用必可济。
譬如注矢石于高墉之上,操纵自我,不系于人,有轶而过者,抨击中射,惟意所向,此实之可虑也。
自今论之,虏人虽有嵌岩可畏之形,而无矢石必可用之势。
其举以示吾者,特以威而疑我也;
谓欲用以求胜者,固知其未必能也。
彼欲致疑,吾且信之以为可疑;
彼未必能,吾且意其或能:是亦未详夫形、势之辨耳。
臣请得而条陈之。
虏人之地,东薄于海,西控于夏,南抵于淮,北极于蒙,地非不广也;
虏人之财,签兵于民,而无养兵之费,靳恩于郊,而无泛恩之赏,又辅以岁币之相仍,横歛之不恤,则财非不多也;
沙漠之地,马所生焉,射御长技,人皆习焉,则其兵又可谓之众矣。
以此之形,时出而震我,亦在所可虑。
而臣独以为不足恤者,盖虏人之地,虽名为广,其实易分。
惟其无事,兵劫形制,若可纠合;
一有惊扰,则忿怒纷争,割据蜂起。
辛巳之变,萧鹧巴反于辽,开赵反于密,魏胜反于海,王友直反于魏,耿京反于齐、鲁,亲而葛王又反于燕,其馀纷纷所在而是,此则已然之明验,是一不足虑也。
虏人之财,虽名为多,其实难恃。
得吾岁币,惟金与帛,可以备赏,而不可以养士;
中原廪窖,可以养士,而不能保其无失。
盖虏政庞而官吏横,常赋供亿,民粗可支,意外而有需公实取一而吏七八之,民不堪而叛,叛则财不可得而反丧其资,是二不足虑也。
若其为兵,名之曰多,又实难调而易溃。
且如中原所签,谓之「大汉军」者,皆其父祖残于蹂践之馀,田宅罄于搥剥之酷,怨愤所积,其心不一。
而沙漠所签者,越在万里之外,虽其数可以百万计,而道里辽绝,资粮器甲,一切取办于民,赋输调发,非一岁而不可至。
始逆亮南寇之时,皆是诛胁酋长,破灭资产,人乃肯从,未几,中道窜归者,已不容制,则又三不足虑也。
又况虏廷今日用事之人,杂以契丹、中原、江南之士,上下猜防,议论龃龉,非如前日粘罕、兀术辈之叶。
且骨肉间僭杀成风,如闻伪许王以庶长出守于汴,私收民心,而嫡少尝暴之于其父。
此岂能终以无事者哉?
我有三不足虑,彼有三无能为,而重之以有腹心之疾,是殆自保之不暇,何以谋人?
臣抑闻古之善觇人国者,如良医之切脉,知其受病之处,而逆其必殒之期,初不为肥瘠而易其智。
官渡之师,袁绍未遽弱也,曹操见之,以为终且自毙者,以嫡庶不定而知之。
咸阳之都,会稽之游,秦尚自强也,高祖见之,以为「当如是」矣,项籍见之,以为「可取而代之」者,以民怨已深而知之。
盖国之亡,未有如民怨、嫡庶不定之酷,虏今并有之,欲不亡何待?
臣故曰形与势异。
惟陛下实深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