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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大功数十论 南宋 · 陆九渊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五○、《象山集》卷三○
颂人之美者,必增重乎其人。
颂人之美而不足以增重乎其人,则其非为无疑矣。
立言之非者,必贻讥于后世。
立言之非而不足以贻讥于后世,则其非又有大焉者矣。
孝文,汉之贤君也。
晁错大廷之对,枚数其兴利除害、变法易故之事,而凡之曰「大功数十」,其美亦已至矣,其言亦已夸矣。
而后世称文帝之贤者,初不以斯言而增重。
文帝以直言极谏求人,而亦以直言极谏充诏,不闻条疏阙失,辅帝不逮,而猥用称述功烈,其辞谆复,骎骎乎佞誉诬谀之风,劳于附会粉饰,而无中情当理之实,其非无足疑矣。
然自昔公明通方之士,于之对,未尝深致意于斯言,非以为然而或取之也,盖以其言之非有大过于是者,而不必以斯言轻重之也。
君子一言以为智,一言以为不智,此一言之失者也。
之对,无非迁就牵合之说。
如五帝、三王、五伯之说,一篇之襟领,而悖理尤甚。
要其归,独欲以自亲事一说劝帝,而又大乖乎帝王之道,此孝文大功数十之说宜昔人之无讥焉耳。
虽然,言,心声也,以大廷对策,岂徒为是缪戾不根之说以塞诏而已耶?
盖其刑名惨刻之学,深欲其君废放股肱之臣,身履丛脞之任,智惫力竭,欲已不可,欲进不能,则势必委之于我,而我之辩智得伸焉。
其机如此,则亦不得不盛称其功烈能事,以耸动其欲为之心,激发其敢为之气,使之乐吾之说而不自知焉。
然则大功数十之说,岂可谓之不足轻重而置之乎?
孟子曰:「长君之恶其罪小,逢君之恶其罪大」。
之斯言,其逢君之恶者矣。
为错解者曰:「将顺其美,亦事君之道,而何过之深乎」?
呜呼!
知言无以知人也。
彼其终身之所学,平日之所存,发之于言者,虽欲掩匿蔽覆,由君子观之,如见其肺肝。
况其处心积虑,旁求曲取,以附致其邪说,而有所不知,则不可谓之知言者矣。
说《春秋》者,以为言之重,辞之复,其中必有大美恶焉。
圣人之情,犹可以辞见。
盖圣愚邪正虽异,而情见乎辞则同。
目动言肆,惧我之情见矣;
币重言甘,诱我之情见矣。
文帝之功,其目数十,如躬亲本事,废去淫末,农民不租,亲耕节用,示民不奢,此五者特一事也。
如绝秦之迹,除苛解娆,宽大爱人,肉刑不用,罪人不拿,诽谤不治,除去阴刑,此七者亦一事也。
其馀事同而条异者,亦又有之。
号之以大功,凡之以数十,则其意亦可见矣。
盖将以夸许耸动文帝之心,而作其自任之意,投之胶扰之地,阴拱以窥其困而乘其隙,以申辩智焉。
肇端于文帝之日,而遂申于景帝之朝,卒然欢于七国之变,而山东几非汉有。
袁盎从容一说,而要领竟分于东市,世莫不有谗忌之惜,而愚独喜其少足以正逢君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