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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问 其十 南宋 · 陈傅良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二
问:古者重戎事,宜亡一阙,而舟师不概见于经,何哉?
舫人习水,著于《明堂》、《月令》之书,而世所行太公《六韬》,盖有水战云。
然则古有之,而失其传耶?
案周制,徒出于井,马出于丘,车出于甸,旗鼓甲兵率赋民为之。
假令有舟师,岂徒无所取给欤?
而莫详其制,何也?
春秋之季,东诸侯亟用之矣。
伐吴之役,楚舟以无政无功。
然则舟师宜亦有政。
明年蔿掩牧之法治兵,赋车藉马,而舟楫不与。
夫舟楫不出于牧之赋,将安出欤?
吴疆之役,沙汭之役,继此累见,岂其取办于仓卒之间,驱民而用之欤?
越之报吴也,凡四万五千人,而习流二千耳。
越固泽国也,而可以水战,廑乃及此。
若然,吴越之民,殆未必尽习欤!
夫舟无定赋,士无素习,安在其为东南之长,而类以得志何哉?
汉于边郡置车骑,水处置楼船,各有员数,且算赋,汉所以治库兵车马者也,水处以楼船易车骑,其亦以算钱充费欤?
否则,未闻也。
案《地理志》,庐江有楼船官。
今夫水处,不但庐江郡而已也,它郡不置,而庐江独设官,意者度县官钱,治船舰于此欤?
博考诸传,则寻阳有船,会稽有船,博昌有船,桂阳零陵豫章皆有船。
庐江独设官,而他郡类有之,岂其非在官之船,故无司存欤?
不出于官,而调之民,是亦所谓取办仓卒间耳,亦得有员数耶?
谓无员数也,传有之曰,因南方楼船士二十馀万人以击南粤,而《淮南》之书亦有所谓楼船卒,水居者,斯者为有员数昭昭矣。
士有员数,其船筏不以仓卒办也亦昭昭矣。
然则舟孰从而具,士何如而役,可得而考欤?
中兴以来,材官、骑士既罢,而三郡棹卒、四部黄头班班犹见。
岂尚沿西京之旧欤?
江左六朝,舟师甚设,而制度缺略不著。
《梁史》有「公私船」之称,大抵或官或民,初无所定。
陈之末载,防戎船舰,悉还都下,江中至无一只。
以此推见诚无足云者。
至唐制府兵,于楼船未有处也。
然而荆、襄总管,兼统水陆,鄂岳出讨,大治步舰,亦必有法矣。
而《兵志》无传焉,抑又何哉?
方今江海要击,其备严矣。
闻者有卒然之警,犹调民舰,以佐王旅。
渔贾无拟发之常,州县有乏兴之遽,一时趣督,往往条理未彰,或被其患。
伊欲以鄂渚之戍施之沿江,自荆达扬;
许浦之戍推之沿海,自吴达闽,联次比伍,辑以军政,使之大小相维,远近相及。
而稽之周、汉,参之楚、越,按之梁、唐之间,靡有成宪。
且夫沿船置卒,多靡官钱,胡能赡之?
一切科民,则有不忍。
傥曰国家暇时姑置勿讲,卒有檄发,闽、浙骚然,尚循旧贯,财戍要津而气势不通,无益攻守,宜安设施?
幸诸君察察陈之,毋徒曰:「道德藩篱,将安用此(《止斋先生文集》卷四三。又见《续文献通考》卷一六四,《南宋文范》卷四○,《古今图书集成》戎政典卷九九。)」?
蔿:原缺,据道光本、永嘉本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