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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书枢密院事致仕赠资政殿学士正惠林公神道碑 南宋 · 楼钥
 出处:全宋文卷五九九一、《攻愧集》卷九八、《宋忠定赵周王别录》卷一、民国《永康县志》卷一二
开禧三年十有一月四日有旨,楼钥林大中召赴行在。
先是,平章军国事韩侂胄专国弄权,妄启兵端,祸及南北,生灵国势几殆。
主上赫然震怒,俾诛殛之。
更化善治之始,才一日而有此命,公足以当此矣,何以堪之!
字和叔,婺之永康人
曾祖禄,太子少保
妣陈氏,延宁郡夫人
祖邦,太子少傅
妣姚氏,高平郡夫人
考茂臣,太子少师
妣李氏,信安郡夫人
皆以公贵追赠。
初,少傅随母嫁卢氏,再世承其姓,公始复为林。
公少笃志问学,文章自出机杼。
绍兴二十七年太学,文行俱高,士论归重。
三十年,登进士科,调左迪功郎湖州乌程主簿
贫甚俸薄,郡欲月有增馈,卒谢之。
所立已如此。
乾道六年,丞贵池,用荐者改左宣教郎
淳熙三年,知抚州金溪县
郡督财计太急,公坚请宽以数月,不敢有负。
又贻书至四三,不听。
公取告敕纳之州,求劾而去。
守愧谢,许之。
邑民感公之深,恐其受责,竞输于郡,已而视岁额反加焉。
差役尽,公多端宽恤,受役者无异词,有先一年而豫定者
丁少师忧,役人泣曰:「反误我矣」。
七年,知湖州长兴县,在浙右号难治
公益究心官事,民情孚洽,若有相之者。
县境高于太湖,岁旱河涸,米价翔贵,已有攘夺之患。
民寡盖藏,官无赢蓄。
公方忧虑而无策,夜半涌水自荻浦灌河,声震数里,米舟辐凑,阖境以为神。
和买比经界前增四之三,公必欲宽之,推见众弊,获免者五千馀户,增输以实者帖然。
讼牒必竟曲直,不许私和。
或谓恐益多事,公曰:「此乃省事之法也」。
以是缿讼日稀。
期限宽而信,可展而不可违。
去如始至,所下文移无一纸遗于民间。
二邑遗爱,迨今未泯也。
詹侍郎仪之力荐于朝,十年,干办行在诸司粮料院
十二年冬,求补外。
同拟者四人,孝宗皇帝指公与计衡姓名,曰:「此二人佳,可除职事官」。
遂除太常寺主簿
十四年,遭内艰。
十六年夏,除诸王宫大小学教授
时光宗皇帝初即位,诏侍从举察官。
户部叶尚书翥等四人俱以公荐,擢监察御史,论事无所回挺。
绍熙改元三月,御批赐公等曰:「台纲正则朝廷理,委寄匪轻。
言事觉察,各有旧制。
兹示朕意,宜务遵承」。
公谓:「台官不当踰越分守,诚如圣训。
然居此,当以抗直敢言为称识」。
遂与同列答奏,又曰:「职有常守,期各务于遵承;
言所当言,庶不孤于委寄」。
自是风采益振。
五月,迁殿中侍御史
二年八月,除侍御史
三年三月,兼侍讲
公之论事根于忠实,上不求合于人主,下亦不避嫌怨,而爱君忧国,务存大体,毁誉皆有所试,抨弹无不耸服。
在台首尾四年,最为称职。
静江府陈贾将奏事之任,知潭州赵善俊得旨奏事,皆极论而寝其命。
其论善俊也,谓:「若欲收用宗室以强本朝,当择其贤者。
善俊何人,而可当特召」?
上问孰贤,公以知福州汝愚对。
退又申其说。
御批善俊与郡,又两日,遂召汝愚。
此谏行言听之始也。
邓司谏驲以忤旨移将作监,公请曲加优容,俾复旧职。
丞相留公正丐去,公率同寮奏乞宣谕,使安相位,遂不果去。
身居言路,而伸谏省之气,诵宰相之贤,他人不敢为也。
有荐公入台而论其多可而无特操,不可为执政
与公旧故而论其回邪不靖,不可典刑狱。
户簉督迫州郡太甚,公上弹章,上曰:「别易一部,何如」?
对曰:「昨为刑部,专为深刻,易别部亦不可」。
章至三上,宣谕宰臣都司道上意。
公曰:「言事不行,只有一去,更无可商搉者」。
此语既闻,竟与郡而去。
文思院常良孙以贿遭重劾,公奏:「此人死有馀责,然其曾祖安民为元祐名臣,高宗念其以忠直斥死,擢其子同为中司
愿特免其真决,宁加远窜」。
公勇于逐方用之从臣,而拳拳于一累囚如此,排击固多,此皆其著者。
至其论议,尤为切直而当理。
首论君子小人大槩曰:「趋向果正,虽小节可议,不害为君子。
趋向不正,虽小有可喜,不失为小人。
者当益厚其养,无责其一节之过差,以消沮其直大之气。
不正者深绝其渐,无以一节之可喜而长其奸伪之萌,则君子得以全其美而小人无所容其奸」。
又论:「今日之事莫大于雠耻之未复,此事未就,则此念不可忘。
然事变不常,我有备而后可为,彼有衅而后可乘。
恢复固未容轻议,惟此念存于心,则陵寝如见于羹墙,故都如见其禾黍。
于以来天下之才,作天下之气,倡天下之义。
根本既立,纲纪日张,而治功可得而成矣」。
雷雪求言,公以事多中出,疏曰:「雷电之后,大雪继作,则阴胜阳之明验也。
当毋使小人得以间君子,夷狄得以窥中国,女谒得以行于外」。
尝论边事,谓:「今之言备边者,皆其细务。
当遴选行实才略之人,付以江淮荆襄经理之任,使文武合为一道。
庆历中,分河北陕西各为四路,悉用文臣为大帅,武臣副之。
平时使之通情而共事,则缓急可以协济而成功。
无事则同任抚养士卒之责,有事则独当号令行营之寄。
久其任,重其权,则边防立而国势张矣」。
又奏:「律有别籍异财之禁,祖父母、父母令别籍者减一等,而令异财者无罪。
淳熙敕令所看详亦然。
今州县不明法意,父祖令异财者亦罪之,知美风教之虚名,而不知坏风教之实祸。
欲申严律文疏议及淳熙指挥,若止令其异财,初不析开户籍,自不应坐父祖之罪。
其非理破荡所异田宅者,理为己分,则不肖者不萌昏赖之心,而其馀子孙皆可自安,实美化移风之大要也」。
诏颁行之,至今为便。
江、浙四路以和买折帛重困,公奏:「有产则有税,于税绢而折帛,犹有说也。
和买其初先支钱而后输绢,中以钱与盐分数均给,后遂白纳䌷绢。
今又使纳折帛,反成倍输,全失立法之本。
意欲求对补之策,以宽民力而固邦本」。
于是减其输者三岁。
公初论版曹龃龉者几月,仅能去之。
继论棘卿至四章,不报,遂明以姓名申尚书省而力求补外。
改除吏部侍郎,丐外祠,除直宝文阁,与棘卿俱与郡。
后省同奏留公,且言:「当与被论者有别」。
公寻知宁国府,改赣州,而卿以祠去。
何正言异因对,上谓曰:「林某好人,朕甚念之,已为易章贡见次矣」。
赣为剧郡,公一以平心处之。
文移期会,动有成规,裁断曲直,不可动摇。
听讼初有数百,后惟十馀纸,猾胥豪民为之束手。
所奏便民五事:一、论州之冗官无职事而糜廪禄者可罢;
二、请添置土军弓兵;
三、请以钱分给诸邑而禁科罚;
四、乞禁广东之民诱致盗掠郡人,卖为奴婢;
五、谓赣县武尉,乞差文臣一员。
皆郡之急务。
五年七月,主上登极,趣召公还。
赣石至险,公欲行,不雨而水高数尺,怪石尽没,俗谓之清涨,殆出神助。
赵清献公以后,惟此时得之。
九月,除中书舍人
十二月,迁给事中,寻兼侍讲
公代言得制诰之体,而缴词批敕,风裁如台中时。
侂胄来见,公接之无他语,因使人通问,愿内交,又笑却之。
彭侍郎龟年抗论侂胄甚切,有旨:「侂胄特转一官,依所乞除在京宫观
龟年焕章阁待制,与郡」。
公尚在西掖,钥在锁闼,连名上疏,谓:「次对不过在外之职,序反下于贰卿
廉车之升留务,则宠之已至。
况一去一留,恩意不侔,去者不复得侍左右,留者既曰内祠,则召见无时,终不能远。
请留龟年经筵,不然则命侂胄外祠」。
奉御笔:「龟年除职与郡,已为优异。
侂胄初无过尤,罢职奉祠,亦不为过,可并书行」。
又同缴奏:「龟年以真侍郎除职与郡,若以为优异,则侂胄之转承宣使,非优异乎?
若谓侂胄初无过尤,则龟年论事乃出于爱陛下之诚心,岂为过乎?
恐自此无敢为陛下出力论事者。
龟年既已决去,侂胄难以独留。
望予外任,或予外祠,以慰公议」。
初,赵丞相政府汪义端监察御史,力攻之不得,遂罢去。
至是侂胄引为右史
公又駮之,改除公吏部侍郎
盖两以言事得此官,竟不拜。
焕章阁待制,知庆元府时庆元元年
钥素闻赣上之最,庆元乡郡也,奉祠家居,公之善政实亲见之。
公清心寡欲,无一物可以动其念。
日坐黄堂,非二膳不入。
克勤小物,如为长兴宰时。
剖决民讼,是非立辨。
人固不敢干以私,亦无可干者。
始居郡斋,有盗若鬼神之状,人人皇惑。
公以为此黠贼也,必欲捕治。
已而果然,前政所失器物亦皆得之,由是奸人屏息。
公廉明敏,皆安而行之,不可屡数。
精力有馀,足以行其志。
城南有河,而江浦抵堤下者数处,河涨潮登,几混为一,行者病之。
间遇潮退堤决,河水尽倾。
钥自幼即熟闻此害,不知自旧几年矣。
向之有才智者,屡谋而未遂。
公闻之,初不以语人。
在郡才数月,撙节浮费,得赢赀二万缗。
一日委官置局,命富室才力兼备者七人,分董其役,悉以石为之。
吏不得预,民不知扰,指日而成,砥平绳直,自甬水桥以至北渡,凡二十五里。
有欲记者,公曰:「何用」?
而利及永久,民用歌之。
二年,求祠至于再三,始得请。
郡人曰:「守有三林,后林尤冠」。
侍郎郎中枅,皆在前,有声也。
得守如此,未闻有所褒进,又不留以福吾州,乃听其求閒耶?
未行,银台駮论,镌职罢祠而归。
耋稚攀留,嗟惋如出一口,公怡然而行。
五年四月提举武夷山冲佑观
六年,引经有请,复元职致仕。
未几,御史承风旨论列,摭四明异政一二为最谬,再落职,公道安在哉!
嘉泰三年十月,再复职。
一閒一纪,退然一布衣也。
去邑居三里所,得龟潭之胜,作庄园其上,最得一县胜处。
时挟书以往,客至则撷杞菊,取溪鱼以佐酒,谈笑自适。
亭榭随意,有独乐之风。
或谓公不以书入脩门,纵不求福,亦欲免祸。
公则曰:「祸福皆天也,岂智力所能移乎」!
边衅既启,朝夕忧之,叹曰:「恢复之名则不可议,权臣之心则不可知。
今欲宗社再安,非息兵不可。
欲息兵,非去权臣不可」。
既有召命,令州军以礼津遣,又促其行。
始到阙,而吏部尚书之命已五日矣。
内引奏对,玉音嘉奖。
公首论防微杜渐,无求更化之名,必务更化之实。
次历陈朱熹彭龟年吕祖俭以论击侂胄皆以贬死,其他类此者量轻重旌表之,以伸其冤,且以为直言之劝。
末谓侂胄之窃权,陈自强之贪沓,官有定价,乞严赃吏之罪。
是月,除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
嘉定改元闰四月,命宰执并兼东宫官,公兼太子宾客
公抱负所学,中外俱有声绩。
及在西府,当侂胄残毒之馀,未易经理。
事之当为,推诚以佐其长,但论事之是否,不顾身之利害,亦不暇顾忌而后发。
尝在榻前议讲解事,上曰:「朕为生灵,不惮屈己。
事定之后,亦欲与卿等作家计。
侂胄十三年敝政,岂可不革」?
公与同列谢且贺曰:「陛下之言及此,国之福也」。
退为所亲言,年将八十,岂堪劳勚?
独念和议未成,未能体承圣训,尽革敝倖,为经久之计。
略遂此心,则乞身以归。
然和使未回,而公薨矣。
庐帅王楠初往通好,金人谓之曰:「近报韩侂胄已就戮矣」。
又问公与钥同日被召,二人如何,王以实对。
归诵其语,公以语钥,且益相勉,不可忘也。
公孝于亲,友爱诸弟。
既终信安夫人之丧,悉以先畴分与之。
又官其从子二人,自奉甚薄。
清俸之馀,以给宗党。
庄敬好礼,不恶而严。
一言之出,终身可复。
读书至老不倦。
郡斋公退,躬督诸孙课程,吏卒或闻洛诵声而不识其面。
悼亡之后,自言子虽蚤殁,而三孙足以承家。
清修几二十年,尤人所难。
家居不以事干州县,守令能访利病,则极口告之。
接人深有恩意,或浼以外事,虽至亲,不答也。
所居殊陋,既贵不改。
出以二仆肩舆,仅免徒行而已。
素不求人知,人自服其名节。
朱待制尝贻书朝士,有曰:「林和叔初不识之,但闻其入台无一事不中的。
去国一节,风谊凛然,当于古人中求之」。
后同在从班,相得愈深。
公文词淳实,如其为人,未尝无用而作。
有奏议十卷,外制三卷,文集二十卷,藏于家。
冒暑得病,犹自力以趋朝谒。
六月壬申薨于位,上为之震悼,彻视朝三日。
赐水银龙脑及银绢各五百,东宫亦致赙焉。
享年七十有八,积官至朝议大夫,爵东阳郡食邑一千一百户,食实封一百户。
资政殿学士正奉大夫
有司将设軷祭,力辞之。
二年十一月己未葬公于县长安乡南塘山之原。
有司定谥曰「正惠」,特添差从子籥为婺之司户参军护其葬,朝旨转运司应办,可谓终始哀荣矣。
娶赵氏,先十八年卒,赠永嘉郡夫人
至是合祔焉。
子简,以公枢府恩例,特赠登仕郎
女七人:长适从事郎、新汀州州学教授陈黼,次适进士胡一之、王樾、宣教郎通判临安军府事应懋之国学生乔时敏、里士赵逊、孙栻。
孙三人:楷、枞,并迪功郎,监西京中岳庙
棫,迪功郎、新湖州归安主簿
楷实承重解官。
曾孙四人:子熙,子点,并将仕郎
馀未名。
女五人,尚幼。
公标矩自高,望之俨然,若不可以挹酌,臭味苟同,欢如平生。
始在宫庠,钥为考功郎,一见倾盖。
公久在御史府,钥入后省,当绍熙间,各欲维持公议,往往不谋而同,交情由是益厚。
已又同司论駮,相随出关,托芘桑梓,别后俱堕百谪,自谓此生不复再见矣。
赴阙之初,握手笑且叹,相语曰:「吾侪相逢,此殆天也」。
尝为《龟潭赋》大篇,公见而喜,寄乌丝栏使书之。
钥取友固多,晚而出处略相似、名位相上下未有如公者,非所谓君子之交淡以成者耶?
天不慭遗,丧此元老,殄瘁之悲又非他人比。
楷等求铭,义不容辞。
发挥幽光,愧弗克称。
《诗》曰:「我心匪石,不可转也。
我心匪席,不可卷也」。
范太史司马温公曰:「其清如水,而澄之不已。
其直如矢,而端之不止」。
呜呼!
林公其几于是乎!
铭曰:
儒者制行,或流于偏。
猗欤林公,行几于全。
喜怒未发,公名斯得。
发而中节,以表公德。
学以致身,政能及民。
秉心无竞,掇皮皆真。
具区灌河,赣石清涨。
心与天通,动有阴相。
谨终如始,视险若夷。
非通非介,不磷不缁。
遇事敢言,独立不惧。
两贰天官,不合则去。
号三不欺,蔼然吏师。
四明之政,实亲见之。
风生柏台,节著琐闼。
百谪横加,清声四达。
归老龟潭,若将终身。
更化之初,首图旧人。
上喜见公,俾贰宥府
望尊朝廷,名詟蕃部。
经纶未究,胡不慭遗?
一鉴云亡,殄瘁何悲!
子产遗爱,叔向遗直。
孰其兼之?
视此铭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