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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 南宋 · 唐仲友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六三、《悦斋文钞》卷八
义利之说,相资以为用,不患其并立而患利之偏胜,此圣贤之立言所以不同也。
《易》以「元亨利贞」为乾之四德,《文言》释之曰:「利者,义之和也」。
义、利岂可以相无哉!
孟子游于战国,始专以义为言,凡及于利者必深诋之,非恶于利而好为甚高之论也,因时救弊,不得不然也。
昔者尧不以天下利丹朱,而以舜利天下,舜不以天下利商均,而以禹利天下,当时信之,后世仰之,灼知以天下之大义兴天下之大利也。
故义利之说并立而不害,不辨而自明。
至于禹之传子,非以为利也,将以息天下之争也,后世已疑其德衰。
汤之放桀,非以为利也,将以除天下之虐也,后世果以为口实。
皆圣人也,时非唐、虞,不得已而为夏、商。
天下之君子固知其心,而众人或未之知也,于是义利之说始交相胜而不明矣。
武王之克商,无以异乎汤,伯夷叔齐饿首阳之下,则义士固非周矣。
商民之心,亦不能无疑于周,周公作书谆复谕之,若曰:「非我小国,敢弋商命」。
又曰:「非我一人奉德康宁,时惟天命」。
又曰:「非予罪,时惟天命」。
其言武王则曰:「不敢替厥义德」。
其命康叔,则曰:「用其义刑义杀」。
深欲天下知周之伐纣,非利而为之,皆义而已矣。
至于周衰,王者不作,桓、晋文始假义以济其利,伐楚以责贡,纳王以示民,夫岂出于诚心哉!
吾夫子盖悯之,乃判为义利之说,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又曰:「放于利而行,多怨」。
门弟子知之,故曰:「子罕言利」。
夫子之言,已有心于救世矣。
逮至战国,先王之道丧,天下始专于趋利,而不知有义,为君者好利而忘其民,为臣者见利而遗其上,游说之士朝纵而暮衡,捭阖之徒俯贺而仰吊。
孙、吴、申、商、公孙衍之属,既甘心于为利,杨、墨之说,又乘间而入之。
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是贼义以利其身也;
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是贼仁以利于人也。
孟子以一身扶持王道,倘不深斥为利之说,以专明吾义,不几于推波助澜、抱薪救火乎?
是故答梁王则曰:「王何必曰利」?
宋牼则曰:「何必曰利」?
不从陈代枉尺直寻之请,力辨万章割烹食牛之问,鄙仪衍为妾妇之道,斥杨、墨于禽兽之域。
至于汤、武放伐之事,往复论之,尤为详明。
夫岂好辩哉?
将以存吾义也。
虽时君谓之迂阔,终莫能听,然使万世之下知有仁义之说,不相胥而为夷狄者,孟子之力居多也。
世之论者,谓夫子以周为至德,言武为未尽善,而孟子告诸侯,则每言汤武之事,殊不知春秋之际,诸侯犹有畏义之心,而王室之衰微,未若战国之甚,故夫子不忍言汤武之事,而每有为东周之心;
至于孟子之世,天下合为六,皆国富兵强,侈然有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国而抚四夷之志,故孟子每言汤武而要之仁义,使诸侯知有仁义之说,则征伐之事敢轻为之乎?
是乃孟子之所以存周也。
然则义利之道,得而行;
义利之说,得而明。
圣人之有功于后世,岂不大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