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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征榷之害奏 宋 · 葛邲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九八、《宋史》卷三八五《葛邲传》
征榷岁增之害,如辇下都税务,绍兴间所趁茶盐岁以一千三百万缗为额,乾道六年后增至二千四百万缗。
成都府一务,初额四万八千缗,今至四十馀万缗,通四川酒额遂至五百馀万缗,民力重困。
至若租税有定数,而暗耗日增,折帛益多,民安得不穷乎?
愿明诏有司,茶盐酒税比原额已增至一倍者,毋更立新额,官吏不增赏,庶少苏疲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