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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宣谕汪中丞1161年6月 南宋 · 薛季宣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八三、《浪语集》卷二○ 创作地点: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
某闻强国以人,作人以气,士气振而众材用。
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利,雄杰狙诈皆得而用,则其国家靡不振。
不然反是,明哲保身而已,所与为国,非小人而谁哉?
自非上知之人,安有不化?
理乱之判,由此而决。
国家承祖宗积累之厚,教化之美,涵养士气,作成人材,嘉祐元祐之间,名士辈出,一时之盛,可以追配唐虞,唐、汉以还,未足伦拟。
党锢之过,贤知放逐;
趋时之士,媕婀相竞。
二宫播越,职此之由。
绍兴始元,皇上恢祖宗之略,士气稍奋,江东以兴,权臣柄朝,媢贤丑正,岳侯之死,世绝功名之望,赵、张之放,人莫敢有贤德。
四方士气,至于今索然。
今日朝廷,视祖宗为何似?
是知士气振者国必盛,士气索则人心亦从而衰。
其谁为之?
在时政之所行已尔。
今天下文武之士,知气节者谁欤?
居官以谠正为村,刚方谓之暴露;
脂韦循默,以为官样得体;
贪婪狠愎,世且才之。
天下滔滔,安于邪行,诬蒙苟且,上下相承,郡县朝堂,会为一律。
论至于此,而求士气之振,邦家之兴,不戛乎难哉!
卒有意外之虞,士安所习,孰肯寘其官体,仿其村暴,捐躯效命,以为社稷之卫,易其妻子、禄位、素心之所保乎?
纵有斯志,其中无有,徒为强死,何补于事?
夫为待敌之计,所务乎盛气而已。
求盛而不作,日为循缩之计,气不振,下将愒然而休,以图恢复之功,固未知其或可也。
执事以名德系人望,以忠信结主知,综辖台纲,大明国论,朝廷为之一正,奸回为之胆落。
持节以护诸将,真裴度淮西举也,中兴圣业,当由此致。
而区区之所为执事虑者,不在乎敌之强大,而患吾气之犹索也。
执事居今之世,行古之道,施诸首政,必也动人。
邪正昭明,会与前反,气无有不振,人无有不奋,则功何有不就?
执事所优为者,端不俟小夫之论。
至于朝廷公辅,未闻庙胜之略,边鄙之将,或恐长城斯坏,士卒云惰,民久告劳,风化所行,人无一怀固志者,以求免复之效,是由斗而身尪,刖而争途,岂直不能,且速败而成偾。
振而起之,莫如自进道途之论,谓旦暮且将有豳岐之举。
士气骫骳,御侮其谁?
行留之间,何所不有?
公卿弗救,争臣弗言,杞人之忧,宁得不过。
绳愆纠缪,真执事之事也,弛张国势,系于一言。
谠论回天,士气增壮,人人有乡功之志,则贤者不敢隐其智,勇者不敢爱其力,太平可指日而俟,夫何有于寇雠。
康、宣中兴之臣,盖用此道。
今身任天下之重,非执事其谁宜为?
执事奋其精忠,以身为天下倡始,则士气亦从而靡,安有不亡之寇!
此先务也,惟执事急焉。
某位卑言高,死罪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