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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州重脩左右司理院记 南宋 · 张栻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四一、《南轩集》卷一一
狱,重事也,钦恤之义著于《虞书》,其命咎繇曰:「明于五刑,以弼五教」。
盖古者刑罚之设,教化未尝不存乎其中。
圣人之心,固期于天下之无刑也。
孔子亦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使之至于无讼者,其必有道矣。
周衰,先王之意不传,而其法日坏,故又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
夫得其情矣,而继之以哀矜而勿喜,则反本之思深,忠厚恻怛,所以涵养斯民者为如何哉!
嗟乎!
推是心也,使之至于无讼可也。
国朝艺祖开基,悯念庶狱,首革历世之弊。
其在诸郡者旧有子城院、军巡院。
开宝六年,命子城院毋得收系,改军巡司寇,始以士人为参军,天下巨镇得置左右两院者凡十有六。
太宗朝复更司寇司理
列圣相传,恤刑之令史不绝书,虽中遭变故,而基祚克巩,则祖宗所以培植根本者有自来矣。
长沙在南方为一都会。
乾道戊子之岁,上命吴兴沈侯介来为牧。
侯以简重惠肃临民,深为时诎,举嬴之义,节约自己,用财以制。
未踰年而争讼衰,庾库实。
独念左右院岁久屋敝,烦蒸胶郁,疠疫间作,顾谓其属曰:「不幸教化之未孚,民罹于狴犴,或者其情之未得,而横夭之适遭,岂不甚痛」!
议更撤而一新之。
捐钱肆百万,贸财于山,募民为役,民争趋焉,踰时而成,坚久燥实,凡以时汛扫涤治之宜,无不具备。
某谓此可以窥侯仁恕之心矣。
侯属某为记,不获辞,因念治狱所以多不得其平者,盖有数说。
吏与利为市,固所不论,而或矜知巧以为聪明,持姑息以惠奸慝;
上则视大官之趋向而重轻其手,下则惑胥吏之浮言而二三其心;
不尽其情而一以威怵之,不原其初而一以法绳之,如是而不得其平者抑多矣。
无是数者之患,邮罚丽于事,而深存哀矜勿喜之意,其庶几乎!
在上者又当端其一心,勿以喜怒好恶一毫先之,听狱之成,而审度其中,隐于吾心,竭忠爱之诚,明教化之端,以期无讼为本,则非惟可以臻政平讼理之效,而收辑人心,感召和气,其于邦本所助岂浅也哉!
遂书之以诏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