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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塔田度僧记嘉泰四年 南宋 · 娄机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一五、《嘉禾金石志》卷二二、光绪《嘉兴府志》卷一八
乡州近城有教院曰贤首,住持僧曰清雅。
既久倾圮,风披雨沐,仅支数椽。
雅不堪陋,捐施金一新之,宝殿雕楹,绣楣镂楶,次舍甲乙,步櫩周流,丛林规模,色色差备,艰勤经始至矣。
又念岁入无铢粒寸产,僧供不赡,苦行相与精进佛事,不祝发受戒,以繁其徒,祖印不传,无以善后。
于是置常住田,置僧局。
乡州人往来习闻其概,不知孰何?
一旦书来乞记,反覆颠末,信其言尤详,曰:「清雅入院,更十有八,极力苦心办缘为钟鱼,主省帖。
旧以嫡枝差次住持,不容异派旁睨。
虽吾祖师浮云太空,受十方施,无所执著,吾法就非所计,第院故贫陋,仅仅苟全,非如名山大禅林,施厚力丰,可易置如传舍。
院事一失主盟,焚修不虔,苴漏不补,私所有以自膏润,轻去迭来,则日就沦落。
故往年尚书郎王史君慨念之,复理前语,丁宁申晓,刻之坚珉,以为表经。
先是,有持僧牒一道,不着姓氏,欲以佐工役费。
清雅不敢私,转以累吾徒,则施浃院,固贫自若。
因出意合千人各持缗钱千,焚香探筹以取之,以其为求田根蘖。
或相继出力助施,得租粮以斛计者几四百,就以先所有鲍氏诸家田米岁二百馀斛,归僧局,藉净人氏名鳞,以高下持帖为据。
知事僧掌之,给先出局者,披礼本院为师。
有赢金勿擅支与以济私用。
不幸有卞殁,则以次继承,取米十斛为送终费。
院间有俭凶,或公私百费,弗得造为名色耗用,现隐不偿。
设有是,许持据与所刊碑,鸣之有司以请。
僧局之赢金,储以增田,足十年,则尽归公,以给僧供,惟所用此。
清雅所为规式,示山门,俾遵守者如此。
幸为清雅书之」。
机怃然曰:自金仙氏入中土,老氏与吾儒之教鼎。
时吾儒常贬释氏,谓其冯虚恍洋,无所考證,引绳批根,麾使不得。
近吾于中常持衡焉。
世变日久,浇诡日滋,吾圣人语不及怪,不以为异示人,而后释氏祸福之说行,盖为权以济经之所不及,指异而归同,要使人迁善远罪而已,见不必偏。
况人居天地间,孰不善生恶死?
释氏独以寂灭为乐,觉观湛然,不种爱根,不沦欲海,其事为甚难。
世人重财纤啬,倍力为巧,市贾则争分铢,饥丐在侧,靳一钱不与。
而精舍山立棋置,备极庄严,朱碧焕斓,率借资于人,以广费倾郡邑,有馀赀者,不命而献力,不祈而荐货,轮运辐集,色无留难,其致此必有道。
彼释氏纳轻,皆其徒致之,无一切世间苦乐爱欲,缔欢喜缘,宜无毫发固吝心。
而或者蜗旋茧裹,用财自衡,一钵一衣之储植,丰矜隆甚,至割众施利以肥己,是谓无达识者。
清雅刻以大慧自奋,孤立一意,视所居院如世之欲持其家者,务使经久悠远,囊橐无遗馀,不顾也。
岂为释者难之,世盖亦鲜矣。
机与雅相习知,自官中都,誉言日闻,每倾骇浮慕,恨不即耸瞻磬折,龛僧灯一,道故旧为笑乐,因其有请,于是乎书。
岁次甲子仲夏初吉中奉大夫行秘书著作郎、兼资善堂小学教授、兼权驾部郎官娄机记。
按:《至元嘉禾志》卷二二,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