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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7年 南宋 · 张孝祥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二、《于湖居士文集》卷一三、《桯史》卷一、《识馀》卷一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绍兴二十四年,芝产于太庙楹,当仁宗、英宗之室,诏群臣毕观,奉表文德殿贺。
既二年,复生其处,校书郎张某作《原》,曰:
非天私我有宋,我祖宗在天,笃丕祐于子孙,明告之符。
于惟钦哉!
在昔仁祖,登三咸五,以天下为公,授我英祖,以永我基祚。
于惟钦哉!
我圣天子躬济大业,既平既治,上恬下嬉,惟大本未立,社稷宗庙之灵,亦靡克宁飨。
有烨兹,胡为乎来?
天维显思,命不易哉!
和气致祥,敢曰不然?
曷不于他,乃庙产旃?
曷不于他,惟二宗之室?
曷不于他,再岁再出?
于惟钦哉!
天意则然,我祖宗之意则然。
于惟钦哉!
我二三辅臣,以告我圣天子,告我圣天子承天之意,承祖宗之意,早定大计。
惟一无贰,纷以贰起。
辛伯有言,惟贰惟一,治忽所原,匪弗图之忧,惟贰之惧。
敢告圣天子,为万世虑。
蠢尔小子,越职罪死,弗罪以思。
惟二三辅臣,以思以谋,告圣天子。
言有一得,以裨吾国,万死奚恤,渠敢爱死而畏越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