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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学斋规 其四 书写文字第四 南宋 · 朱熹
 出处:全宋文卷五六四九
凡读书,须整顿几案,令洁净端正。
将书册整齐顿放,正身体对书册,详缓看字子细,分明读之。
须要读得字字响亮,不可误一字,不可少一字,不可多一字,不可倒一字,不可牵强暗记,只是要多诵遍数,自然上口,久远不忘。
古人云:「读书千遍,其义自见」。
谓读得熟,则不待解说,自晓其义也。
余尝谓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
心不在此,则眼不看子细;
心眼既不专一,却只漫浪诵读,决不能记,记不能久也。
三到之中,心到最急,心既到矣,眼口岂不到乎?
凡书册须要爱护,不可损污绉摺。
济阳江禄书读未竟,虽有急速,必待掩束整齐然后起,此最为可法。
凡写文字,须高执墨锭,端正砚磨,勿使墨汁污手。
高执笔,双钩端楷书字,不得令手指着毫。
凡写字,未问写得工拙如何,且要一笔一画严正分明,不可老草。
凡写文字,须要子细看本,不可差误。